3.报名时出示如下应聘材料原件(交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暂未发放的由所在学校提供证明)、 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在校期间的全部课程成绩及其他相关证件;在职人员需提供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各级各类荣誉和获奖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件;报名人员交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一张。以上材料按序排列递交。经资格初审合格后,填写《应聘人员情况登记表》。
金阊区人事局
金阊区教育文体局 金阊区托幼办
二○一○年一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