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房地产办公室建工宾馆西等17个项目外墙涂料采购项目招标要求投标人要通过。以下信息节选自辽宁省政府采购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鞍山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鞍山市房地产开发办公室(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 “鞍山市房地产办公室建工宾馆西等17个项目外墙涂料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生产厂家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AZCG2009G161 二、采购项目名称:鞍山市房地产办公室建工宾馆西等17个项目外墙涂料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简介:共三包 {dy}包:建工宾馆西等7个项目外墙涂料 采购{zg}限价:814,046元 第二包:大陆街北等5个项目外墙涂料 采购{zg}限价:910,725元 第三包:正义街南等5个项目外墙涂料 采购{zg}限价:815,229元 (详见第四章《采购项目及要求》)。 四、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注册资金在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生产范围符合本次采购项目的需求;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所投产品须为中国现行关境内企业生产或加工的产品; 4、投标人必须为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 5、所投产品须提供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产品质量合格报告 6、投标人有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 7、投标人有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书 8、投标人要求有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书 9、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能够提供快速、良好的售后服务; 五、资格审查: 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按采购项目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资格证明文件,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六、采购项目文件的获取方式: 登陆鞍山市财政局网站(www.ascz.gov.com)政府采购公告栏下载相关的采购项目文件。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2月21日9时30分。 八、投标文件的送达: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采购项目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九、开标时间:2010年2月21日9时30分。 十、开标地点:鞍山市政府采购中心(鞍山市财会人员培训中心)5楼会议室。 十一、投标供应商的计算:多家供应商参加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投标的,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 十二、招标公告发布:本招标公告在鞍山市财政局网站、辽宁省政府采购网和鞍山市政府网站上同时发布。 十三、采购人:鞍山市房地产开发办公室 联系电话:13504910233 十四、采购代理机构:鞍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辽宁省鞍山市南中华路51号甲 联系电话:0412- 5586812 十五、凡与本次采购项目文件有关的事宜请按下述方式联系: 联系电话:0412-2220065 Tag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