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一地产商在海上建起了。作为一个旅游点、影视点,撇开违法不说,也是一种贡献。 最近有新闻报道要强制拆除,说明政府在和违法现象斗争。 如果拆了,只能说可惜了,罪过啊。 是不知,还是有意,不去追究乱建人的法律责任,而将建筑拆毁。 这么漂亮的建筑,那么财富,拆了意义和价值何在? 拆了就是保护海洋了吗? 而违法人的一点点皮毛都没有损失,如果把建筑保存好,把违法者杀头,或许更合情合理。 把美丽的东西拆除,本身就是一种违背科学、是在破坏自然,也是一种犯罪。 这或许是法律的空当、管理者的哲学和智慧。 违法的是人,不是物,不能把建筑拆除,就说明管理者尽责了。 有多少是在管理者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情况下建立起来的违章建筑? 又有多少违章建筑的人受到法律的追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