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福建省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总站 日期:2010年01月22日
近日,福建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发出《关于印发福建省广播电影电视系统广电物质采购使用木质包装材料的检疫管理规定》(试行)通知,全面规范系统内的物资设备的木质包装材料管理。《规定》主要内容:一是采购单位在采购广电物资时,与设备供货商订立合同,明确规定采用木质包装,必须提供《植物检疫证书》并随货同行,如违约,每批货物处予不低于5000元的处罚。二是采购单位收货时如发现有木质包装材料但无《植物检疫证书》的,拒绝接收,有《植物检疫证书》的,在开箱之前通知当地森检机构进行复检。三是采购单位要建立木质包装材料台账管理和销毁制度。四是要求监理单位增加对木质包材料的监理和销毁见证。五是对违反规定的,系统内的进行通报批评,系统外的取消采购或投标资格。《规定》是我省广播电影电视系统对物资设备的木质包装材料管理工作做出的重大举措,标志着广播电影电视系统今后的木质包装材料检疫监管有规可循,有据可依,它的实施必将规范广电系统木质包装材料的调运,对有效预防松材线虫病传播扩散将起重要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