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铁路局苏州站改造工程甲供物资-北站房室内装修石材招标
招标编号 苏站指物2010-00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州站改造工程已由铁道部以《关于改建铁路苏州火车站改造工程初步设计批复》
(铁鉴函[2007]888号批准建设,本项目甲供物资北站房室内石材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根据铁道部《关于改建铁路苏州火车站改造工程初步设计批复》(铁鉴函
[2007]888号),项目业主为上海铁路局,建设资金来自铁道部及苏州市共同出资。建设地点:江苏
省苏州市火车站。主要工程内容:沪宁城际车场(3台7线)、普速车场(4台9线)改造、新建存车
场(5条存车线)、站房改造引起的客运设施配套工程、过渡工程。普速车场、城际车场到发线有效
长650米;普速车场站台长500米,城际车场站台长450米,均为1.25米高站台。新建站房地上二层,
地下一层,建筑规模5.4万平方米,地下空间3.1万平方米。新建无站台柱雨棚7.1万平方米。站场土
石方65.5万立方米,站线铺轨21.83公里,新铺道岔46组,改建道岔44组。
2.2招标内容招标内容:改建铁路苏州站改造工程甲供物资材料—北站房室内石材;
主要招标数量:包件Ⅰ:地面各种型号花岗岩33888.2平方米。
包件Ⅱ:墙面各种型号花岗岩11595平方米。
包件划分:本次招标甲供物资分为二个包件。交货地点: “苏州火车站”工地或需方指定地点
。
交货日期:计划到货时间为2010年3月10日。具体品种型号、时间、地点在合同中加以明确。
2.3 招标依据
上海铁路局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关于苏州改造工程(花岗岩石材)甲供物资招标计划的批复
》(上局招办[2009]182号)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
人资格、且具有石材加工、销售为一体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
币(或约同等值外币),具备 大型铁路公共交通型建筑的供货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
具备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 年 2 月 1 日至2010 年 2 月 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
日除外),每日上午8:30 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5: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企
业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交易证和汇款凭证复印件、单位介绍信。没有交
易证的投标人,办理手续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包件Ⅰ每套售价3000 元。包件Ⅱ每套售价2000 元。售后不退,上述费用不接纳现
金,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0年 2 月 26 日 8 时 30 分至 9 时 00 分,递交投标文件的
截止时间为2010年 2 月 26 日 9 时 00 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嘉 张磊 13699149435
电话:010-88180474
传 真:010-88205605
邮箱:zbcg10@163.com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