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
垄断的围困:首先是互联网运行环境,落到具备垄断大棒的电信运营商的手里,成本奇高不算,服务质量简直令人无法忍受!南北拆分的贵胄竞争,瓦片砸的是客户。竞争的结果就是让客户买两份质量很差的单,这种莫名其妙的竞争,两个字……变态! 另有垄断的掠夺,无线有线好比是互联网经营的地产商,提供店铺给创业者,一但某个领域开创出惊人的潜力,垄断者就以技术手段和政策的名义逼原创业者退出,从地产商变成店主,当前草包当道的垄断机构,实在拿不出几个人来经营好这些产业,因此出现严重的浪费时机和资源。SP、VOIP、IPTV……,监管是国家的权利,往往被商业机构借此光明正大的拿来为垄断和无能遮羞。 国家大力倡导科技创新,且创新的目前也是激情高涨,但是为什么互联网企业90%以上大面积亏损,除了创新者本身的稚嫩,很大程度上跟极其变态的商业环境不无关系,首先是做大做强的环境成本高昂,其次是“商业机构”想当裁判就当裁判,想比赛就比赛。勇于科技创新的创业者经常被罚停比赛等结果,只有等商业裁判下场玩不好才能继续,如果能玩好,比赛成绩就被掠夺。 互联网的科技创新创业者,在跟包括电视、电信、报纸……等身穿黄马褂的贝勒们竞争。最近投个广告片到某xx电视台,终审时否决的原因是我的网站挂了个条幅“全力推进企业信息化建设”,理由是:你们有什么资格推进信息化建设。令人回味无穷还大开眼界,搞不懂一个广告费天价的电视台,广告部审片主任应该算官居几品!有没有资格推进信息化建设跟商业广告审查有什么必然的联系? 政策围困:不可否认互联网对于信息传播有非常不规范的地方,也有部分图利之徒违规胡搞,但是走过十几年头的中国互联网日渐成熟和规范,正在加速成为社会生活的一部分,对于整个社会进步做出的贡献和影响,也有功不可抹的价值存在,在国家法度之下,一个逐渐自律的互联网正在清晰起来。 然而,从技术、法律到思维和意识的监管体系,反应相对很滞后,这给互联网科技创新也设置不小的门槛,从过去出台的很多条例和法规,不难看出熟练于传统商业监管的职能部门,对于互联网实施监管,非常的不适应!同时“大爷做派”的习惯,很不愿意与熟悉互联网的创新者多搞诸如“听证”和“联合共建”等行之有效手段,闭门造车式的搞一些不准笑的条款出来,甚至干脆一刀切,如果说与垄断者共舞有难度,那与政策的滞后和一刀切相比,还算有希望。 科技创新是国家倡导的,互联网也没有被定义为什么“特殊行业”,但是谁知道互联网公司除了通常的证照之外,还需要多少个证件才算是可以正常经营的合法企业?(亚洲商港符德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