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26
大姐:
请允许我这样称呼您——我的女儿!
之所以这样称呼你是因为寒假以来,我所给你的所有建议都被你斥责为“不现实”和“幼稚”。举例如下:
去欧洲看大师的原作
买即墨临海的别墅
租十年那层老市区海边的德国老房子
画(独创)一个类似兔斯基的简单的黑白卡通形象、
把你的设计作业——那本自己编写、设计、装帧的《小孩子的那些事》拿到北京出版(当然是最小的印量并且自己出资),目的是有利于你的毕业和考研,更重要的是为了激发你的创造能力和信心
……
是的,统统被你“枪毙”;直至“毙”得我,还有很多想法都因为一个做父亲的“面子”放弃了,不说了。加上你妈妈那传统的言传身教,我只好放弃这“少数人手中的真理”!
因此,您是我“大姐”,如果您再能慷慨出您的蛮横、娇嗲、吝啬+操持家务的能力……你就是咱家的“大姐大”了。
已投稿到: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