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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食药监稽[2010]21号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近年来,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认真履行广告审查监管职责,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大治理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以下简称广告)工作力度,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近期的广告监测结果显示,严重违法广告行为仍然屡屡发生,对公众健康构成严重危害,监管任务十分艰巨。为维护公众生命健康安全,现就进一步严厉打击违法广告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把广告审批源头关 二、切实加大对违法药品广告的监测力度 三、从严处理发布严重违法广告的企业 四、认真履行广告审查监管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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