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媒应反省:艺人有急救的权利吗?_查小欣_新浪博客
    外号开心果的香港xx艺人肥肥沈殿霞,去年九月入院做肝胆管手术后,发现患上肝癌,她一直保持顽强斗志,常打扮得漂漂亮亮与友人逛街食饭,近日所见体重骤降,面色手脚发黑,健康明显告急,触觉敏锐的传媒几个星期前已在她家门外开24更,即24小时派人守候,望得到{dy}手消息。

1011早上,肥肥在家昏迷,女儿欣宜召救护车送她入医院急救。

从电视新闻所见,当救护车抵达医院之际,记者蜂拥而上抢位搏命拍照,但真正在搏命的是躺在担架床上的肥姐,救护车的警号可以叫所有车辆让路,尽快送病人入院,却无能驱散为做好份工挡着去路的记者,延迟了十多分钟救命时刻,令电视机旁边的观众义愤填膺,认为记者妄顾人命,严重破坏传媒专业形象

至电几位相熟传媒高层反映,反应同出一辙:"唉,是觉得不妥,但没办法。"很明白那份无奈。

我是出身自周刊,打过前线,做过管理层,彻底明白打前打后的要求,问自己会怎样处理,开始人格分裂。

走在最前线,看到一个廿岁的单亲女儿送昏迷年老的母亲入院,恻隐之心悠然而生,但当闪光灯闪个不停,挤迫的现场人声鼎沸,不停地叫喊:"不要挡着镜头!"、"喂!行开!",便有如上战场杀敌,不能输,你拍了一张,我要拍三张不同角度才罢休,做传媒{dy}守则是"没有{dj2},也不能独无",就算为了肥姐的安危,想听劝告让路给肥姐,但看看身边勇猛尽天职的同业,争先恐后,意识实时被环境操纵,加入抢料。

用菲林的年代,为节省成本,还会留手,如今用数码相机,有几"激"内存,影了再算。

打后防的编辑,如果遇上一个良心至上的记者,只拿几张相回来交差,必定大骂一顿兼炒鱿鱼,以为他怕事或躲懒。

好心人或会问:做艺人连急救的权利也被剥削,太不公平。

得到的必然响应是:"食得咸鱼抵得渴。"(广东俚语)

可是太渴会渴死人的,人命关天,何况是入行五十年,横跨三代都熟悉的一个艺人,她是我们的集体回忆,她的笑声曾为千万观众带来欢乐。

    要传媒自律是天方夜谭,应由读者决定,觉得那家的采访手法有问题便不买那份刊物,用文意做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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