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护士,我的工作是为那些濒临于死亡病痛边沿的人们带去最基本的人道,为他们服务,为他们领来负责他们病况的医师,我的生活再也简单不过,我不会想到,人的一生,有时会因为一次际遇,遇见一个人,而发生彻底的改变。 重病房在夏天的时候进来了一位女病人,她抑郁成疾,已经是肝癌晚期,我的任务不再是简单地为她打理日常的化疗和点滴,而是负责她全部的饮食起居。多么可笑,一个已经与死神提前预约的人,还需要光鲜的饮食起居,如正常人一般的一日三餐,沐浴更衣,阅读娱乐。我对这位女病人的初步印象是那么纠结与差劲,只盼这位难伺候的菩萨早日“离开”。 后来我知道,原来这位特别的病人是权门中人,嫁给高官红二代,享受的待遇自然不同于常人,社会就是这样,建国之初那些打下江山的老革命自恃以“反封建反礼教”为标杆,而今多年过去,我们的国家照样重蹈等级制度的覆辙,贵族已经被冠以“富二代”、“红二代”同化。 但是,我的笔墨想要叙述的是另外一回事。 这位病人有着普通得我实在不愿提及的名字-------罗晓华,家庭背景平实黯淡,父母都是破产国企的工人,绝无暴富的血亲,想这样杂草一般的平民女孩,跻身进入上流,踏进候门的时候该是风光无限,极尽人间荣耀。 我曾经多次细细打量罗晓华,她的身上没有跋扈的戾气,没有强势的霸气,甚至没有一丝可以让人捕捉的贵气,纳闷了很久的我,只能想到,而今的富贵人家就是爱找简单的对家,嫁进来只需做好分内之事,生儿育女,下得厨房,至于上厅堂的事情,就是“其她”人的事情,全然不是正室的权限。 后来我知道,我的推测算准了全天下百分之九十九的豪门权贵,却没有算准罗晓华的这一家--------深居简出,安分守己,换句好听的就是奉公廉洁,两袖清风,晓华的丈夫也是老实本分的职场中人,靠自己双手打拼,夫妻相敬如宾,多年来没有为开门七件事吵架红脸。可是,该是女人不知足,晓华还是因为抑郁而得肝癌,而且一直讳疾忌医,最终酿成苦果。 生病时候的女人该是最憔悴,最不愿让旁人看出自己疲惫难堪,晓华却不一样,她每日定会接待许多的朋友,病房里总是高朋满座,许多次我实在想提出异议,可是,谁又能对一个已经过不了一季夏天的女人提出拒绝的要求呢? 由得她去吧,晓华的丈夫看出了我的心思,那是我欠她的,今生还能为她做什么?只剩这{zh1}一点属于她的时光了。 眼前这个高大挺拔的男人,眼里的愧疚和不忍,让我想起了多年前分手的初恋,也是这般坚实的背影,让人沉迷不已。 晓华一生,活得太累,其实那些事情早就是陈年往事,何必挂在心上。 其实说这话时候,我感觉吓一跳,眼前这个所谓的红二代,全然没有应有的骄傲与显贵,反而如同平常人一般,轻易就向一个陌生人敞开了心扉。 次日,我如往常一般唤醒晓华,拉开病房的窗帘,奉上清淡的早餐。病床上的晓华突然对我歉意地一笑,然后温柔地说,“小孟护士,谢谢你,我们家大田已经提醒我了,以后尽量让朋友们少来,不打扰医院工作。” 我一怔,暗叫这个大田太憨直,昨天还由得你呢,结果还是不顾你的感受。反倒让我做了替罪羊。 晓华非常诚恳地对我说,“小孟,最近辛苦你了,我的原因拖累了你,让你老是替我担心,以后有什么不对的地方,你提醒我,好吗?” 还能说什么呢?摊上这样的主儿,我的心理素质实在需要加强锻炼。 我微笑点头,礼貌地应承,原来做护士如果遇见的是高官贵胄,自然就在心理上把自己也看做是古时候官家的奴仆,可不是,我现在做的这些事,又和那时有什么区别? 晓华似乎知道我对她的戒备,我会说什么她都知道,她有时会和我聊天,有时会静静看书,织毛衣。 毛衣是一件灰蓝色的男式毛衣,那件毛衣在她的手里织了又拆,拆了又织,似乎她织的不是毛衣而是一件伟大的艺术品,那件艺术品,终于快要织好了,晓华的孩子来了。 晓华的孩子长得不像两口子,孩子长得敦敦实实,一看长大了就是中等个子魁伟身材的料,只除了那双眼睛像晓华,忽闪忽闪和他妈妈一样湿润,孩子一进来就哇啦啦地大哭,“妈妈,妈妈,怎么我就一个学期没有见你,你就生病了呢?我回来了,你就好了吧,别睡在这里了。”孩子天真的话像针扎在我的心上,疼得我的眼睛都流下眼泪来了,晓华也是泣不成声,只能搂着儿子什么都不说。我看见那件灰蓝色的毛衣攥在她的手里,披在孩子身上就像一件斗篷,那件宽松的灰蓝毛衣,或许是晓华送给孩子{zh1}的礼物。 日子渐渐逼近秋日,七月已经流火了,晓华的病情没有出乎意料地滑向恶化的深渊,{yt}天逼近的死亡,让这个女人在生命的{zh1}阶段现出了光华,因为我已经开始明白,晓华就是平凡普通没有架子,没有野心霸气,没有惊世骇俗的才华与能力,她纯白得只有最类似于封建妇女般的生活轨迹,出嫁前是父母的乖孩子,中等成绩,嫁人之后就成为一个看似风光的大家庭里的保姆和管家,上下打点,恪尽本分,直到灯枯油尽。 可是世上的事情又有谁说得准,谁的命该尽不是黄金强档八点时分的电视剧,想怎么编就怎么编,而如果无常的命落在了女人身上,自然又会显出一分凄凉与不甘。这就是世人最基本的人道,因此,我们做护士的负担起这份堪破命运的职分。谁又能说,我们不苦? 晓华站在落地窗前看夕阳,我推门进去的时候,她回头,我发现,被夕阳笼罩下的这个平凡的女人,实在也有美得如此催人泪下的光华。她因为病痛折磨睡不着觉而充血的眼睛噙着笑,那温柔的微笑,似乎不是对着我,而是对着自己朝思暮想的爱人,是的,我已经很有把握,大田不是晓华心里藏得最深的那个人,那个人,才是晓华儿子的父亲。 晓华轻轻地对我说,“那年的夕阳也很美,傍晚做好饭等他回来的时候,天空也经常是这个样子,风静悄悄,楼下的茉莉花香就飘进屋里来。” “小孟,我真的好想¨¨¨” 晓华没有说完,因为她就这样坐着,去了。 因为一句话,而改变人生,或许,就只这么简单。 你以为我要的是金山银山,一世风光无限,其实,我只想要,为心底最牵挂的那人,煮一锅白米粥,等他回来的时候,窗外正是夕阳无限好。如果今生不能这样,那么就让我带着遗憾早早离开吧,或许,下一世,我就可以按照我最想做的那样去选择人生,而不是为着受尽一辈子的相思之恨而不得善终。其实,我什么都不想要。 小孟,我真的好想这样而活。 这就是晓华临终想要说完的话,只可惜,上苍不愿她泄露造物之初的天机。 在晓华的葬礼上,我在黑色人群的后排,看见了那个人,那个匆匆赶来的人,始终未曾见到他的脸。只是近旁的人们说,他手上握着一件灰蓝色的毛衣,自始自终未曾说过一句话。 我辞掉护士的工作,开了一家花店,我的花儿们异彩纷呈,是我的心血,也是我{zd0}的快乐,现在才知道原来我也有快乐。因为知道自己最想要什么,最渴望什么,害怕如果现在不去争取,等到红颜已逝,全部错过,一生冤屈却又说不出口。 清风乱翻书,柜台上,诗集怎么落在这一页-------“还顾望旧乡,长路漫浩浩。同心而离居,忧伤以终老。” 晓华,原来,你也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