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于杰 通讯员 王莎)17岁少年xx(化名)从河北定兴来京投靠亲戚,因为和亲戚闹翻,身无分文的xx要从大兴走回定兴,路上看到一女子便掏出圆珠笔抢了她的包。房山检察院昨天披露,因犯抢劫罪,xx被判刑1年。
去年夏天,xx到北京投靠亲戚打工。工作一月有余,xx和亲戚闹翻,身无分文的他便想回家。去年7月6日,xx步行从大兴狼垡往河北定兴走。当晚9点多,xx走到房山琉璃河镇商周遗址路口917路公交车车站附近,看见一青年女子独自行走。xx身上只带着一支圆珠笔,他掏出圆珠笔顶住该女子后腰,让她“站住”。该女子站住后,xx搂住她的脖子,将其摔倒,然后抢了包就跑。xx将包内400多元现金和信用卡、身份证等翻出带走,将包扔在路边,然后打了一辆xx回家。
回家后,xx拿着抢来的身份证上网,网管查验证件时发现xx可能是抢劫在逃嫌疑人便报警。xx随后被警方抓住,并被公诉。因未给受害人造成较大伤害,检方建议从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