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很久很久以前,有一群人被叫做上帝。他们{zd0}的爱好,就是研究那些十分漂亮的数码玩意。
为了用上{zx1}的,他们花掉了大把的钞票。他们对自己的午饭,没有对自己的手机关心。他们不像其他上帝那样喜欢泡妞看电影。如果哪天他们发了个出去玩的 Blog ,更多的是为了测试刚到手的新相机。人们谈论别人的时候,说“他们在打电话”。而提到这群人,却说,“他们在玩手机”。
上帝们住在地球村里,生活也很轻松愉快。许多天才的公司为他们编织各种xx的产品: Palm ,Handspring ,Blackberry ,Nokia 。。。大家追逐{zx1},最酷的数码玩具,然后扔掉,入手更新更酷的。
直到有{yt},一个叫老乔的,带着xx的 iPhone 出现了。
iPhone 这东西是那么的耀眼,大家拿到他之后是那么兴奋,以至于似毫不在乎乔大叔搭配的一个个套子。
用户需要提供自己的信用卡号码。当然,可以换来非常便利的付费方式。仅仅在 App Store 。
开发者需要学习专门的语言,熟悉全新的SDK,基本上只适合为 iPhone 和 Mac 写程序。
但是 iPhone 的体验是那么的出色,App Store 的暴富xx激励着所有人,小小的套子算什么呢?
于是,老乔圈起了7千5百万用户。以万计算的开发者。1.25亿张信用卡(包括通过iPod 在音乐圈中得到的)。
Penguin ,出版商。HarperCollins,Simon & Schuster, Macmillan ,Hachett。。。全部都是出版商。
虽然今天没落了,但是当年在获取利润方面,他们同样是一把好手。不仅仅通过官司,甚至可以直接影响立法。
美国的版权期限不断延长,出版商就出了一份力。今天,作品的版权已经到了作家死后70年(由死后50年延长而来) 。对他们来说,多出的版权,意味着又是20年可能的收益。
iTunes 是个音乐管理软件?是个Podcast发布平台?是个销售商店?
用 iTunes 买首Dire Stratis 的Money For Nothing 放一放吧。 歌声中“淇铃”,“淇铃”的背景声,也许会给你新灵感:
iTunes 是一个收银机。
今天,圈地已经完成(1.25亿张信用卡!)。 下面,是怎么深入挖掘价值的问题了。这就是 iPad 的思路:
不是一次拓展,而是一次收割。
不需要激动人心的东西,真正重要的是:
1 快速上市:Kindle 已经猖狂太久了。海量的eReader也在路上,
2 靠低价来争取销量:否则内容卖给谁?,
3 靠电力来支撑时间:否则内容怎么用?。
所以, iPad 仅仅在价格和电力两个方面,超出了我们的预期。保证了这些,iTunes就可以响起动听的收钱声了。
我们曾为 iPhone 欢呼,曾为老乔的病情担心。从昨天的发布看,老乔身体不错。而且,这些年里,恐怕也没有闲着。他巧妙的,安静的,利用创新的优势积累资源,建立壁垒。
吸引专属付费用户,吸引专属开发者,和音乐发行商结盟,申请专利。今天?再加上出版商和他们的书籍版权。(作家如果想自己上架,通过 iBook ,可能还不如通过 App Store 发程序。)
苹果,已经不是那个空手杀入数字音乐市场的落魄汉。或者一个在移动通讯领域野心勃勃的新蜜蜂了。乔大叔让苹果可以更稳妥地获取利润,而不需承担创新带来的风险。
用产品或者设计{lx1}驱动一个公司太累了。 iPad 如果可以成功,说明苹果已经摆脱了这种模式(3GS已经有这种味道)。乔大叔则证明自己实在是个天才,不但玩得转科技,更搞得定经营。
苹果的不败的位置,对上帝们而言就不太妙了。
公平的说,和安徒生的童话不同, iPad 并不是 Nothing in the air 。不考虑苹果在 iPhone 上的积累,他是个出色的设备。(Sketch book 在 iPad 上的表现,定会让人激动不已)聪明的评论家们也一定能找到它的比较优势。(就像我也总能找到他的比较劣势一样。)
同时,市场上也缺少比苹果更出色的竞争者。(ChromeOS未成气候,Palm 空有WebOS 却还在手机上垂死挣扎,Amazon抱死一个特性极端的E-INK,山寨厂商还未摸透 Android。)
但是,面对“理性”和“明智”,面对可能会疯狂的销售数字,我们真得需要3岁的纯真,才敢说出那句话?
所谓的“New”“Creation”,在哪???
新的领域?之前所有的 eBook 笑了。
手机和笔记本之间的空白?MID,UMPC,Kindle笑了。
使用时间?Kindle 又笑了。
内容?Amazon和B2B网络笑了。
新CPU?ARM ,甚至 Sony 笑了。
价格?山寨笑了。
输入?iPhone笑了。(不过个人对竖持 iPad 的体验还抱些期望)
外置键盘?上网本笑了。
品味?iPad 摸摸四周宽阔的外框,自己笑了。
(嗯,当然,那个宽边应该是为了防止握持时误触。)
iPad 是个很强的产品。强在 iPhone 的触摸技术。强在 iTunes 海量的用户和他们信用卡。强在 App Store 才华横溢的开发者。强在苹果自己的一票专利。强在苹果海量的现金支撑的升级能力(软件或者硬件)。强在出版商和他们的律师阵容。。。强在背后组织起这一切的乔大叔和他的智囊们。
所以,用“新”衣服讨好上帝,就不再重要了。
{dy}版?先勉强遮住屁股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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