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深铁路广东段“四电”系统集成(含防灾系统)XSGZH-1标段施工总价承包招标
资源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所属地区:跨省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厦深铁路广东段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厦门至深圳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交运[2007]251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规模
新建厦门至深圳铁路广东段,自省界DK153+514开始,经潮揭汕地区、汕尾、惠州、引入深圳北站。正线全长356.981km,包括深圳地区相关工程。
新建正线桥梁117座147749m,占新建正线长度的比例为41.38%;隧道50座101102m,占新建正线长度的比例为28.32%;广东段桥隧比例为69.7%。
从省界至深圳北(不含)共设11个站,即:饶平、潮汕、潮阳、普宁、葵潭、陆丰、汕尾、鲘门、惠东、惠州南、深圳东11个车站,其中潮汕、葵潭、鲘门、惠州南、深圳东5个站仅办理客运业务,其余均为中间站。
深圳地区相关工程包括新建厦深线至平湖南编组站的货车联络线及平湖南编组站改扩建工程。
2.2计划工期
计划总工期:22个月(含联调联试6个月),于2011年12月建成。
2.3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厦深铁路广东段通信、信号、牵引供电、电力供电及防灾安全监控系统、相关“四电”独立房屋建筑(含附属)等工程的施工,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设备购置、系统集成,配合联调联试、试运行等工作。
2.4标段划分
标段划分:全线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铁路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和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子公司具有也可)资质;
3.1.2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3.1.3具有认证机构认证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1.4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质量状况稳定,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资质,具有近五年200km/h及以上铁路通信、信号、牵引供电、电力供电工程施工经验和营业线施工经验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承担通信、信号、牵引供电、电力供电、防灾安全监控系统和房屋建筑施工工作的联合体应具有相应的铁路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和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子公司具有也可);
3.2.2联合体主办方应为企业集团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非主办方)除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以外,要求必须为子公司(处级)企业;
3.2.3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主办方和各方权利义务;在投标文件中明确约定各成员单位拟承担的工作内容和报价,并将联合体协议书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列控系统、CTC只能由一家联合体成员承担,且需明确主办方与成员单位是否提留费用及其比例。
3.2.4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承包合同并承担连带责任,建设单位只对联合体主办方验工计价,不对联合体其他成员单位验工计价。各成员单位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及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内容签订承包合同并组织实施。任何单位不得调整投标文件及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内容。
3.2.5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2月1日17:30前向招标人提交报名申请(加盖单位公章的传真件)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2月2日至2010年2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交易证、单位介绍信、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北京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20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0年2月26日9:30至2010年2月26日10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2月26日10:00时,地点:北京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地 址: 北京丰台区丰台北路32号
邮 编: 100071
联系 人:谢琳 游明
电 话:010-63835786 15801640948
传 真: 010-51113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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