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储备粮东莞直属库内河码头及海港码头连接段工程招标
所属行业:水利桥梁
投资金额:0万元
所属地区:广东
经有关部门批准,广东省储备粮东莞直属库内河码头及海港码头连接段工程施工已具备招标条件。广东省储备粮管理总公司(招标人)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具体事宜如下:
一、建设单位:广东省储备粮管理总公司。
二、工程名称:广东省储备粮东莞直属库内河码头及海港码头连接段工程。
三、建设地点:广东省东莞市麻涌镇漳澎村角尾尖、虎门港麻涌港区新沙南作业区1#泊位。
四、招标内容:
1、广东省储备粮东莞直属库南护岸(总长216.7m)胸墙和2000DWT内河码头(总长110m)抛石基床、沉箱、胸墙等剩余部分,以及与内河码头相连接的50000DWT海港码头17、18、19号沉箱段约51 m的施工;吊车基础及轨道、橡胶护舷、系船柱、水、电及附属设备的安装及施工。详见施工图纸。
2、码头装卸设备制造安装工程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但中标人须负责预埋件、路轨的采购与安装,并须做好必要的协调配合工作。
3、按设计单位的全套设计施工图纸要求的内容施工(招标人另行委托的项目除外);为完成本工程招标范围所必须的技术、赶工、安全文明施工等一切措施;本招标文件及后续答疑(澄清)文件规定内容。
五、预计发包价:约2500万元。
六、资金来源: 财政性资金。
七、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0年2 月3日至2月4日
9:30~11:30,14:00~16:00(节假日除外)
八、招标文件售价每本500元人民币,招标图纸售价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九、报名条件:
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部核发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壹级或以上等级证书,具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并经工商行政部门登记年审合格的法人企业;
2、项目负责人应满足的条件:(1) 项目负责人为 港口与航道工程 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2) 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公司的正式在册员工(所提供的项目负责人一经报名确认,不得更换,否则作自动放弃投标资格处理),不得以母公司或集团公司的项目负责人作为下属施工企业的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也不得以下属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作为母公司或集团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3)项目负责人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投标申请人及项目负责人近五年以来有完成过已竣工验收、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指50000吨级或以上码头工程)业绩;
4、本工程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没有参与本工程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
6、招标人不接受财产被查封、冻结或者处于破产状态的企业报名;
7、因安全事故、质量事故、投标违规、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不良记录被政府有关部门行政处罚并被取消投标资格的,如仍在有效期内,招标人均不接受报名
8、投标申请人必须办理IC卡后方可办理报名手续;
十、报名时需提交资料(按以下顺序排列装订,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1、报名资料目录;
2、网上下载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不用装订);
3、投标申请公函;
4、投标申请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具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被委托人有效授权书(原件);
5、投标申请人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6、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职称证书、安全生产合格B证复印件;
7、投标申请人及项目负责人近五年以来完成已竣工验收、质量合格的与本项目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第九、1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造价以中标通知书为准)。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业绩规模的技术指标(指50000吨级或以上码头工程)的,须另提供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
8、没有违反本招标公告第九之5、6、7点要求的承诺书
9、投标申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证明资料。
注:近五年是指以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向前顺推五年。序号5、6、7资料在报名时需提供原件核对。
十一、所有符合报名条件的申请人都可成为正式的投标人。
联系方式:
地 址: 北京丰台区丰台北路32号
邮 编: 100071
联系 人:谢琳 游明
电 话:010-63835786 1580164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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