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兴电厂三期2*1000MW机组扩建工程补氢系统设备招标公告
所属行业:能源化工
投资金额:790000万元
所属地区:浙江
本招标项目浙江嘉兴电厂三期2*1000MW机组扩建工程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委能源[2009]1338号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浙江嘉兴电厂三期“上大压小”扩建工程核准的批复》核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浙江浙能嘉华发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和xx。
本次招标的投标资格审查采用后审方式,招标人为浙江浙能嘉华发电有限公司
现将本次招标内容和投标资格条件等公告如下:
1、标段内容:浙江嘉兴电厂三期2*1000MW机组扩建工程补氢系统设备;
2、资格条件:
2.1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2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
2.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企业未处于破产状态,或财产未处于被接管或冻结状态;
2.4投标人应具有4个燃煤发电机组工程配套的制氢或补氢系统设备两年以上安全稳定运行业绩,且这些发电机组的单机容量均应为600MW及以上,须提供业绩证明;
2.5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能力,提供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效期内);
2.6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但对于代理控股关联公司所制造产品的专业销售公司,不视为本条项下的代理商,但投标人须提供与制造商的股权关系证明文件;在上述情形下,投标人仍需提供以下证明文件:代理同类设备的业绩、制造商关于该项目的{wy}授权函、所代理设备制造商的技术支撑承诺函或连带责任书;其所代理设备制造商须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的资格;
2.7投标人自2007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无行贿犯罪记录。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0年2月24日上午10:30(北京时间)。
4、招标文件的发售:请于2010年1 月 29日— 2月4 日(8:30~17:00)购买招标文件,付工本费人民币300元,逾期不再出售。
联系方式:
地 址: 北京丰台区丰台北路32号
邮 编: 100071
联系 人:谢琳 游明
电 话:010-63835786 15801640948
传 真: 010-51113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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