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伪存真:除掉虚假的,留下真实的。这无可厚非,但个人认为赝品也是有价值的。
赝品分为复制品和仿制品两大类。复制品是指从材料、形体、工艺、风格等方面都与原作保持一致,可以乱真的艺术品。仿制品的制作不受材料、大小、数量等方面的限制,形神相似。因此可以批量生产、广为销售。所以,仿制品的制作工艺和制作成本都远低于复制品。
专家在鉴定艺术品真伪时,常会报出几种市场参考价:真品的价格、“xx”(复制品)的价格以及“低仿”(仿制品)的价格。此外,还有“旧仿”与“新仿”之说。
近年来,拍卖会上那些被标明“某某款”的公认的赝品销售态势良好也从侧面部分地反映了赝品的价值。如精仿张大千“仕女”的赝品能够卖到10000元左右。
如果明知是赝品或仿制品,卖者还将其当做真品来卖,就不道德了。这种将复制品或仿制品来以假乱真,利用收藏者的无知而谋取暴利的行为,显然就不再是简单的赝品销售,在某种程度上涉及欺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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