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城管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户外广告的所有权人、管理人应在公布之日起15日内自行拆除,逾期将对15块所列违规广告予以强制拆除,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相关权利人承担。另外,对逾期不拆的,除依法处以罚款外,市城管执法局将把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单位录入到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和相关行业信用系统,由相关部门取消广告设置单位3年的户外广告招投标资格。
据介绍,经过调查这些违规户外广告牌都是近一个月内新设置的。经过与负责广告审批部门的市政市容委核实,这些广告牌都没有经过批准。城管部门表示,希望相关户外广告设施所有人和管理人能积极配合城管部门工作,主动做好自行拆除工作;一旦进入强拆程序,相关责任人在被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的同时,拆除费用也将由责任人承担或者以拆除后的户外广告设施予以折抵。
已投稿到: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