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是参考了国际标准草案ISO/DIS 13937-2:1995《纺织品、织物撕破性能第2部分:裤形试样撕破强力的测定》及ISO/DISl3937-4:1995《纺织品织物撕破性能第4部分:舌形试样撕破强力的测定》对GB 3917-83《织物单舌法撕破强力试验方法》进行修订的
前言
本标准是参考了国际标准草案ISO/DIS 13937-2:1995《纺织品、织物撕破性能第2部分:裤形试样撕破强力的测定》及ISO/DISl3937-4:1995《纺织品织物撕破性能第4部分:舌形试样撕破强力的测定》对GB 3917-83《织物单舌法撕破强力试验方法》进行修订的
6 仪器
6.1 等速伸长试验仪(CRE)
等速伸长试验仪应满足下列技术要求:
拉伸速度可调在100mm/min±10mm/min范围内。
在仪器使用范围内的任何一点显示或记录的撕破强力的{zd0}误差不得超过±1%,显示或记录的铗钳间距误差不得超过±1mm。
注:若所用仪器无法满足此要求,应在试验报告中写明。
若强力和伸长记录是通过数据采集芯片和软件获得的,则数据采集的频率至少应为8次/s。
隔距长度可设定为100mm。
6.2 夹持装置
仪器两只铗钳的中心点应在拉伸直线内,铗钳端线应与拉伸直线成直角,夹持面应在同一平面内。铗钳设计时应保证既能夹持住试样而不使其滑移,又不会割破或损坏试样。铗钳有效宽度根据试样类型而定。双舌试样,至少50mm;单舌试样,至少200mm。
6.3 裁样装置
所用装置{zh0}是裁样器或样板,能裁取如图1或图2所示的试样。
6.1 等速伸长试验仪(CRE)
等速伸长试验仪应满足下列技术要求:
拉伸速度可调在100mm/min±10mm/min范围内。
在仪器使用范围内的任何一点显示或记录的撕破强力的{zd0}误差不得超过±1%,显示或记录的铗钳间距误差不得超过±1mm。
注:若所用仪器无法满足此要求,应在试验报告中写明。
若强力和伸长记录是通过数据采集芯片和软件获得的,则数据采集的频率至少应为8次/s。
隔距长度可设定为100mm。
6.2 夹持装置
仪器两只铗钳的中心点应在拉伸直线内,铗钳端线应与拉伸直线成直角,夹持面应在同一平面内。铗钳设计时应保证既能夹持住试样而不使其滑移,又不会割破或损坏试样。铗钳有效宽度根据试样类型而定。双舌试样,至少50mm;单舌试样,至少200mm。
6.3 裁样装置
所用装置{zh0}是裁样器或样板,能裁取如图1或图2所示的试样。
7 调湿和试验用大气
预调湿、调湿和试验用大气按GB 6529执行。
8试样的制备
8.1总则
每块样品裁取两组试样,一组为经向或纵向,另一组为纬向或横向。
每组试样应至少有五块试样或按协议更多一些。按第5章及附录B的规定,每两块试样不能含有同一根长度方向或横向的纱线。不能在距布边150mm内取样。
8.2试样尺寸
8.2.1 单舌试样(见图1)为矩形长条,长220mm土2mm,宽50mm±1 mm,每个试样应从宽度方向的正中切开一长为100mm±1mm的平行于长度方向的裂口。在条样中间距未切割端25mm±1mm处标出撕裂终点。
如果有关双方协议可以使用宽度不是50mm的试样,附录D给出了关于使用宽条试样的建议。
8.2.2 双舌试样(见图2)为矩形长条,长220mm±2mm,宽150mm±2mm,每个试样切开一个沿长度方向的(100mm±2mm)×(50mm±1mm)的舌形,距舌端的50mm±1mm处在试样的两边画一条直线abcd。在条样中间距未切割端25mm±1mm处标出撕裂终点。
8.3 试样的裁取
对机织物,每个试样平行于织物的经向或纬向作为长边裁取。试样长边平行于经向的撕裂称为"纬向撕破"',试样长边平行于纬向的撕裂称为"经向撕破"(见附录B)。
9 步骤
9.1 隔距长度设置
将拉伸试验仪的隔距长度设定为100mm。
9.2 拉伸速率设置
将拉伸试验仪的拉伸速率设定为100mm/min。
9.3 试样的安装
9.3.1 单舌试样:如图3所示将试样夹在铗钳中,每条裤腿各夹入一只铗钳中,切割线与铗钳的中心线对齐。试样的未切割端处于自由状态。注意保证每条裤腿固定于铗钳中使撕裂开始时是平行于切口且在撕力所施的方向上。不加预张力并避免松弛现象。
9.3.2 双舌试样:如图4所示将试样的舌头夹在铗钳的中心且对称,使直线bc刚好可见。将试样的两长条对称地夹入仪器的移动铗钳中,使直线ab和cd刚好可见,并使试样的两长条平行于撕力方向。注意保证每条舌形被固定于铗钳中能使撕裂开始时是平行于撕力所施的方向。不加预张力并避免松弛现象。
预调湿、调湿和试验用大气按GB 6529执行。
8试样的制备
8.1总则
每块样品裁取两组试样,一组为经向或纵向,另一组为纬向或横向。
每组试样应至少有五块试样或按协议更多一些。按第5章及附录B的规定,每两块试样不能含有同一根长度方向或横向的纱线。不能在距布边150mm内取样。
8.2试样尺寸
8.2.1 单舌试样(见图1)为矩形长条,长220mm土2mm,宽50mm±1 mm,每个试样应从宽度方向的正中切开一长为100mm±1mm的平行于长度方向的裂口。在条样中间距未切割端25mm±1mm处标出撕裂终点。
如果有关双方协议可以使用宽度不是50mm的试样,附录D给出了关于使用宽条试样的建议。
8.2.2 双舌试样(见图2)为矩形长条,长220mm±2mm,宽150mm±2mm,每个试样切开一个沿长度方向的(100mm±2mm)×(50mm±1mm)的舌形,距舌端的50mm±1mm处在试样的两边画一条直线abcd。在条样中间距未切割端25mm±1mm处标出撕裂终点。
8.3 试样的裁取
对机织物,每个试样平行于织物的经向或纬向作为长边裁取。试样长边平行于经向的撕裂称为"纬向撕破"',试样长边平行于纬向的撕裂称为"经向撕破"(见附录B)。
9 步骤
9.1 隔距长度设置
将拉伸试验仪的隔距长度设定为100mm。
9.2 拉伸速率设置
将拉伸试验仪的拉伸速率设定为100mm/min。
9.3 试样的安装
9.3.1 单舌试样:如图3所示将试样夹在铗钳中,每条裤腿各夹入一只铗钳中,切割线与铗钳的中心线对齐。试样的未切割端处于自由状态。注意保证每条裤腿固定于铗钳中使撕裂开始时是平行于切口且在撕力所施的方向上。不加预张力并避免松弛现象。
9.3.2 双舌试样:如图4所示将试样的舌头夹在铗钳的中心且对称,使直线bc刚好可见。将试样的两长条对称地夹入仪器的移动铗钳中,使直线ab和cd刚好可见,并使试样的两长条平行于撕力方向。注意保证每条舌形被固定于铗钳中能使撕裂开始时是平行于撕力所施的方向。不加预张力并避免松弛现象。
9.4 操作
开动仪器使撕破持续拉至试样的终点标记处。
用记录仪或电子记录装置记录每个试样在每一织物方向的撕破强力(N)和撕破长度。
观察撕破是否是沿所施加力的方向进行以及是否有纱线从织物中滑移而不是被撕裂的现象。如果试样没有从铗钳中滑移的情况,且撕裂是沿着施力方向进行的,则此试验结果可被确认,否则结果应剔除。
如果五个试样中有三个或更多个试样的试验结果被剔除,则可认为此方法不适用于该样品。
如果协议增加试样,则{zh0}加倍试样数量。
10 结果的计算和表示
10.1 从记录纸记录的强力-伸长曲线上人工计算撕破强力
附录C给出了计算实例。
10.1.1 分割峰值曲线:从{dy}峰开始至{zh1}峰结束等分成四个区域。{dy}区域峰值舍去不用,其余三个区域内,在每个区域选择并标出两个{zg}峰和两个{zd1}峰。
注
1 按上述规定进行计算而选取峰值时,该峰两侧强力下降段的{jd1}值至少超过上升段的{jd1}值10%,否则不应选取。
2 对高密织物,则应减慢记录仪走纸速率,以图纸峰值清晰为准。
10.1.2 计算每个试样的12个峰值的算术平均值,单位为N。如果需要,可记录这三个区域内的{zd0}和最小峰值。
注:人工计算只能取有限数目的峰值以节约时间,建议使用电子方式对所有峰值进行计算。
10.1.3计算同方向的样品的撕破强力的总的算术平均值,以N表示,并保留两位有效数字。
10.1.4 如果需要,计算变异系数xx至o.1%和将按10.1.2试样的平均值计算所得的平均值四舍五入后的95%置信区间。
10.2 用电子装置计算
附录C给出了计算实例。
10.2.1 将{dy}个峰和{zh1}一个峰之间等分成四个区域,舍去{dy}个区域的峰值,记录余下三个区域内的所有峰值。峰值的确认按10.1.1规定。
10.2.2 用按lo.2.1记录的所有峰值计算试样撕破强力的算术平均值。
10.2.3 以每个试样的平均值计算出所有同方向的试样撕破强力的总的算术平均值,以N表示,并保留两位有效数字。
10.2.4 如果需要,计算出变异系数xx至o.1%和将按10.2.2试样的平均值计算所得的平均值四舍五入后的95%置信区间。
11 试验报告
试验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1.1 一般资料
a)参照本标准,试验日期;
b)样品规格,如果需要可说明取样程序;
c)试样数量,剔除试验结果数及剔除原因;
d)撕裂特征;
e)人工或电子装置计算的平均值;
f)任何偏离本标准的细节。
11.2试验结果
11.2.1 经向和纬向撕破强力的总平均值,单位N。如果只有三个或四个试样是正常撕破的,应另外分别注明每个试样的试验结果。
11.2.2 如有约定,给出每个试样{zd0}值的平均值,单位N。
11.2.3 如需要,给出变异系数(%)。
11.2.4 如需要,给出95%置信区间,单位N。
11.2.5 如需要,列出每块试样的最小和{zd0}撕破强力,单位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