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减排彰显“绿色”发展动力
新华网北京1月12日电(记者顾瑞珍) 污染减排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的重要手段,当前已日益成为一种文明生活方式和经济发展模式。 2009年各地区各部门真抓实干,工程减排、结构减排和监管减排三大减排措施全面推进,污染减排取得了重要成果,也得到了环境质量改善的有效印证。 环境保护部有关负责人表示,二氧化硫“十一五”减排目标可望提前一年实现,化学需氧量年度减排目标可望如期实现。 工程减排措施进展超过预期。记者从环境保护部获悉,截至2009年6月底,三年半时间内全国新增城市污水处理能力4068万吨/日,已完成“十一五”规划新增城市污水处理能力目标的90.4%,全国污水处理率由2005年的52%提高到现在的约70%,有的省已实现县县建成运行污水处理厂。 8000余家重点工业企业新建了废水深度治理设施,工业治污改造投入大幅增加,治污技术水平明显提高。全国新增燃煤脱硫机组1204台、装机容量4.12亿千瓦,其中新增现役燃煤脱硫机组719台、装机容量2亿千瓦,已超额完成“十一五”期间新增现役脱硫装机1.67亿千瓦的任务,脱硫机组装机容量占全部火电机组比重由2005年的12%提高到现在的约67%,远高于美国39%的水平;一批钢铁、石化、炼焦、有色金属等企业完成了烟气二氧化硫治理工程。 结构减排措施稳步推进。截至2009年6月底,三年半时间内全国累计关停小火电5407万千瓦,已提前一年半完成“十一五”期间规划关闭小火电5000万千瓦的任务;2006年到2008年,累计淘汰水泥、炼铁、炼钢、炼焦等落后产能1.4亿吨、6059万吨、4347万吨和6445万吨,浙江和河南两省已全部淘汰立窑水泥生产线。500多万吨污染严重的造纸产能被淘汰,完成“十一五”期间要求关闭650万吨产能任务的76.9%;淘汰关停酒精企业产能50多万吨、味精产能10万多吨、柠檬酸产能4万多吨,总体实现了任务进度赶上时间进度的要求。 监管减排措施效益显现。截至2009年6月底,提高了电力、钢铁、石化等13个高耗能高排放行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准入条件,发布了钢铁和化纤工业等15项国家排放标准和清洁生产标准。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实现了对85.5%的国控重点污染企业的自动监控。 全国燃煤脱硫机组脱硫综合效率由2005年的50%提高到2008年的80%。同时,各地通过实施节能环保发电,通过加大监管力度,强化责任追究,提高了污染防治设施的管理水平和运转效率。 三大减排措施的全面落实,污染减排由被动转为主动,取得了重要的减排成果。2009年上半年同比分别下降2.46%和5.40%,保持了持续下降的趋势,在保增长、扩内需的复杂形势中,实现了污染减排持续推进的良好局面。 同时,减排成果得到了环境质量改善的有效印证。2008年,全国746个地表水国控断面水体COD平均浓度为5.7mg/L,比上年下降12.3%;全国113个环境保护重点城市空气中二氧化硫平均浓度为0.048mg/Nm3,比上年下降7.7%。2009年上半年,全国地表水国控断面Ⅰ—Ⅲ类水质比例同比提高4个百分点,高锰酸盐指数平均浓度继续下降;113个环保重点城市优良天数比例同比增加1.5个百分点,二氧化硫平均浓度继续下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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