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承接设计、制作、安装的3台GAC-3F-I/II型喷漆废气净化设备,经过客户(上海南部公司)的实际生产试运行,其运行状况及各项性能均符合合同要求。同时,最终排气经抽样检测,其结果均达到国家法规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并通过客户的最终合格验收。在此,表示衷心地祝贺!并期望大家再接再厉,再创辉煌!
201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