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乌兰浩特市污水再生回用工程{dy}标段施工招标=
招标编号:诚业2010-2-1
所属行业:市政房地产建筑
投资金额:3636万元
所属地区:内蒙古
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乌兰浩特市污水再生回用工程,已经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批准立项,经有关部门审批同意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施工队伍,现将施工招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建设规模:
工程建设规模为日处理再生水2万立方米/日。
2、建设内容:新建再生水处理厂1座,建筑面积1111㎡。
3、质量要求:自治区级样板工程。
4、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3636.01万元,全部自筹。
5、建设地址:内蒙古兴安盟乌兰浩特市南郊曙光路120号,原污水处理厂内。
6、建设起止年限:2010年4月1日至2010年12月30日。
7、建设单位:乌兰浩特市利环污水处理厂。
二、报名条件: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的企业均可报名。
三、报名需带证书和资料:
1、报名需带证书和资料: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拟投标建造师、七大员、安全员资格B、C类证书原件;近两年企业和建造师业绩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外地投标单位,必须编制企业和建造师业绩一式七份,各种业绩必须提供原件。在报名前必须经兴安盟招标办审查核实加盖盟招标办公章方可有效,未经盟招标办审查的业绩,一律无效。
四、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1、凡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法人代表签发的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报名。
2、报名时间:2010年1月28日至2010年2月3日(法定节假日、双休日除外)上午8:30-11:00下午1:30-17:00,节假日不休息。
联系方式:
地 址: 北京丰台区丰台北路32号
邮 编: 100071
联系 人:谢琳 游明
电 话:010-63835786 15801640948
传 真: 010-51113193
电子邮件:zhaobiao-011@163.com (资质、业绩请发到此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