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积极推进贵港市“家电和汽车下乡”工作,贵港市工商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切实加强家电和汽车下乡市场监管,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加强摸底调查。组织各工商所深入辖区对经销涉及“家电下乡”和“汽车摩托车下乡”商品的经营单位进行摸底排查,登记造册,及时摸清经营户的户数,对经营主体资格进行严格清查。
加强质量检查。组织执法力量通过加强质量抽检,加大电视机、电冰箱、手机、汽车、摩托车等“家电下乡”和“汽车摩托车下乡”商品的检查和监管力度,严查商品的标识、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日期和质量合格证明,防止翻新家电、不合格家电损害农民家电消费的合法权益,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规范经营行为。在各“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销售网点和农村家电经营户,组织指导其建立进货检查验制度、索证索票制度、供销台帐制度和不合格退市制度,确保经营行为能够追踪溯源,切实对消费者负责。
规范巡查监管。组织实行属地管理原则,将引导和监督经营者落实自律制度和销售网点是否经有关部门备案、是否出具销售xx和落实国家有关家电产品售后服务规定等,作为基层工商所巡查的重要任务,并结合各类专项整治,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家电下乡产品和“汽车摩托车下乡”产品销售网点的日常巡查。
加强跟踪回访。对群众购买“家电下乡”产品、“汽车摩托车下乡”产品,进行跟踪服务,定期回访,通过回访及时查处违法经营行为。目前,贵港市共有“家电和汽车摩托车下乡”中标销售企业28家、销售网点536户。在专项检查期间,该局共出动执法人员5532人次,检查经营户6711户次,立案查处假冒伪劣家电案件4起,案值10.9万元,切实保障了农民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