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路施工“坑”伤行人
1月25日A17版
1月23日,高埗赖先生来电:高龙路路面施工有坑,但没有设置警示牌。晚上天黑没有路灯,我骑自行车撞到坑里摔得很严重,不知道该找谁索赔。
本报热线22112008 见习记者 陈华信 一线报道 昨日中午,赖先生带着伤,回事故现场找道路施工方讨个说法,结果遭到拒绝。
投诉
坑前没警示牌摔伤行人
23日晚7点左右,在中堂镇一家纸业公司做网压工的赖先生下班后,骑自行车到高埗的商场。
赖先生说,途经高龙路,几百米的路没有一盏路灯,天黑,路面情况不太清楚,他靠着路右边慢慢骑行。
突然,“砰”的一声,赖先生摔倒在地,撞到路上的坑里,坑前没任何警示标识。
接诊的高埗医院诊断,赖先生左侧上颌骨前壁、左颧骨弓骨折,左脸严重擦伤。
医生表示,如果骨骼愈合不好的话,赖先生的脸部可能会有点变形。
走访
事故后立了竹竿和警示牌
昨日中午,记者随同赖先生回到位于高埗镇高龙路中段的现场。马路对面目睹事情经过的杨师傅描述说,当时赖先生从自行车上栽下去,满脸都是血,想站起来却很困难。
记者看到,路面上有近一平方米的坍塌大坑,一半面积露出大洞,两边有很明显的汽车轮胎痕迹。坑里插着三条竹竿,旁边放有两个警示牌。
杨师傅说,施工方只是铺了一块薄木板后就铺上了沥青。事故当天下午,一辆汽车就压出一个大洞,晚上赖先生就撞上了。竹竿和警示牌是事故后才出现的。
索赔
施工方不愿意告知单位名称
赖先生找到正在前方路段施工的负责人雷某。雷某表示,施工方在坑上铺上木板了,并没有责任。
赖先生要求雷某告知施工方具体单位,雷某拒绝回答,说:“我为什么要告诉你?”随后不再理睬赖先生。
记者看到,施工工人的制服与车辆上,印有广州岗坳沥青混凝土公司与东莞泰和沥青拌厂字样。
赖先生表示,将会向城建部门反映,得不到解决就向法院起诉,“不在意赔偿多少,而是需要一个公道。”赖先生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