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不平等协议”能不能找到“国际惯例”? 据日本《产经新闻》1月21日报道,中日两国政府即将签署一份旨在确保食品进出口安全的协议草案,目前草案内容已大致明了。报道称,两国签署协议的目的,是为缓和日本消费者自“饺子事件”以来,对中国食品的抵触情绪。根据协议草案的有关规定,日方可以进入中国工厂内部检测产品质量,检测对象除食品外,还包括食品添加剂、包装、容器及婴幼儿玩具等。
对于这个协议,我想了很久,{zh1}还是决定写几点自己的看法,不知道是不是我太孤陋寡闻了,还是我太“民族主义”了,内心总感觉有说不出的滋味,中国的出口产品为什么要日本人来检测?前几年美国打着反恐的幌子来中国海关对中国去美国的人员进行所谓的“把关”,但中国却没权力对来自于美国“东突嫌疑人”进行把关,真是笑话年年有,朝朝各不同啊!
一,“毒饺子事件”可以扩充到国家主权层面吗? “毒饺子事件”到底是真是假,至今仍无明确说法,即便是真的,那也只是输日饺子企业的个别企业问题,与中国作为一个主权国家好象还搭不上边吧?一个国家对其领土范围内的所有企业拥有毫无争辩的检测权,对于国内的出口产品有当然的把关权,并且必须按照中国自己法定的标准进行检测,其它任何强加于中国的标准都是不可接受的,任何国家在进口中国产品的时候,可以提出自己的标准,符合标准的你就进口,不符合标准的你可以选择放弃,中国企业可以努力达到标准,但实在达不到标准,也只有放弃日本市场,不管什么情况下,都决不允许中国境内的“它国治权”的存在,日本也好,其它国家也好,都没有在中国境内的治权,日本政府为自己进口产品把关的地点在日本境内,不在中国境内,在中国境内从事中国政府依法行政的工作是侵犯中国主权的事情。
二,中国政府为什么要放弃属于自己的权力?这是一个十分令人费解的问题,照正常思维,一个国家对自己出口的产品是有足够的质检能力的,权力机关也是有足够责任心去把关的,如果说“毒饺子事件”是真的话,那么,中国要做的事情是把好企业关,把好出口检测关,如果中国目前的检测手段还达不到日本要求的话,那么可以花钱买更先进的检测设备,如果是企业或者海关因人为原因出现的事故,xx可以通过加强管理提高检测准确率,保证出口产品的安全,无论如何也不至于要放弃自己的治权呀?也许有人会说,日本人来中国把关也不是没有好处,质量可能会更过硬,但是,大家想到没有?日本的产品是不是{bfb}合格的?如果不是,中国可以驻守日本为产品“把关”吗?如果不可能,那中国人所受到的不公正对待该如何处理?中国政府为什么不会搞出什么“问题轿车事件”呢?难道日本出口到中国的轿车中就没有严重问题的个案吗?日本政府允许中国人进驻丰田公司、本田公司做把关工作吗?即使“毒饺子事件”是真实的,也一定是意外的个案,决不是输入日本的全是毒饺子,用个案来要求中国做出主权上的让步实在是匪夷所思!更令人不思议的是中国政府居然轻易的放弃治权?如果中国在某些事件有过错误,该认错的认错,不该放弃的是坚决不能放弃的,放弃了治权就赢得了尊重和理解吗?不可能的,日本会使出更多、更严格的标准来让中国应接不暇的。任何协议都要有“对等性”,日本可以进驻中国,中国是否也可以进驻日本检测?
三,世界上有没有这样的“国际惯例”?近十几年来,中国很多人都喜欢用“国际惯例”这个词,尊重国际惯例就是与世界接轨,今天我也套用一下这个词,请政府和精通国际惯例的精英们告诉我:有没有这样的“国际惯例”?如果有,请你们再告诉我哪些国家在运用这样的国际惯例?用在哪些场合?是否普遍?中国已经与国际接轨那么多年了,中国是否在其它国家也在用这一“国际惯例”?不过,请精英别告诉我说中国在国外投资的企业是由中国检测的啊!这样说这就把中国人当弱智了,日本企业在中国办的厂,日本人再怎么检,我没意见,问题是日本人现在是到中国的企业检测中国企业的产品,那不是他们的管辖权。中国的企业在日本生产产品,日本人可以检测,那是有管辖权的地方。如果没有这样的国际惯例,那中国就是在世界上又搞了一次“勇敢地创新”!放弃主权搞创新也许是闻所未闻的国际笑话。
日本的检测人员还没来,作为一个国际惯例的外行者,请求专家和政府告诉我:有没有国际惯例?要不要国家主权?协议签了就不能反悔,现在考虑周全还来得及,日本可以不要中国的产品,但中国不能不要自己的主权!
中南大学孙锡良(转载须署名)2010年1月27日星期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