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出版总署近日发出了《关于查处“恐怖灵异类”音像制品的通知》,要求各省级新闻出版局组织专项清查活动,对2007年和2008年已经出版的音像制品进行一次认真清查,凡是含有禁载内容的,一律下架、封存、回收。 根据总署的通知,所谓“恐怖灵异类”音像制品,是指以冤魂厉鬼、异性怪魔等异类非人为形象塑造,以奇异的超验幻想、离奇的梦魇谵妄为虚构手段,以恐怖骇人、惊悚阴森、离奇悬疑的超现实情节为故事题材,以追求惊惧恐怖的感官刺激效果为目的的音像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