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课程中的语文教学,尽力使学生具备以下基本素质
1、习惯好。即具有各种良好的语文学习习惯。习惯是人的第二次生命。语文教学,必须重视良好的语文学习习惯的养成教育。无论是人格上的,学习及方法上的,都要十分重视,努力从多方面去积极引导,从点点滴滴严格要求,严格训练,去培养学生良好的习惯。尤其要指出的是,培养习惯,正面引导固然重要,但教育心理学告诉我们:习惯养成教育,有时还必须带有强制性。这样一说,好象同”以人为本“的理念相悖。其实则不然。笔者认为,真正的”以人为本“,并不xx是课堂上的热热闹闹,一味的顺从和迁就学生,必要时,还需要有教师意志的左右。因为,我们要为孩子的未来着想。那,才是”以人为本“最本质的含义。
对于小学生来说,以下八个方面的习惯首当其冲:一、主动学习,刻苦学习的习惯;二、细心认真、一丝不苟的习惯。三、勤于动手、动笔、动脑的习惯;四、大胆、大方、大声说话,说普通话习惯;五、爱惜书本文具的习惯;六、好问的习惯;七、在合作学习中积极参与的习惯;八、规范、整洁写字的习惯。
培养习惯,要悉心引导,严格要求,点点滴滴到位。举例来说,培养学生的写字习惯,要让学生写一笔好字,就必须要求有一定速度,必须规范、整洁地写字。必须经常主动习字。习惯是具有迁移性的。还是以写字习惯培养为例来说,在历时数年的”土家族聚居区农村小学生语文学习习惯养成教育实验“中,笔者发现,良好的写字习惯就具有极强的迁移性。学生把规范整洁地、有一定速度地写字的良好习惯养成了,其他习惯:如爱惜书本文具,学习细心认真,一丝不苟,学习讲效率,讲质量、求速度等等也跟着上来了。
2、热情高。即具有热爱祖国语言文字的感情,学习语言文字的激情。笔者认为,某种意义上说,语文是一种活态的,有生命的现象。更赞同一种观点,语文课堂要成为生命成长的课堂。因此,离开了学生的感情——热爱祖国语言文字的感情;热爱生活,热爱生命的感情,语文课是无法上的,至少是无法上好的。尤其在学习语文过程中,需要学生的真情和激情的投入,这样才有利于语文课程目标三个维度的落实。也就是说。学生在语文课堂上,必须进入“角色”,我们常说的:不动感情不读书;拒绝伪读等等,其实就是讲的这个道理。这方面,需要引导,需要熏陶,需要结合习惯养成教育来培养。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千万不要让孩子同语言文字伤了感情。这一点并非危言耸听,这种可能随时都可能发生,如:学生对教师教学方法的反感;机械重复的抄写;教师对学困生的歧视等等,都可能导致这种后果。很好理解,试想,如果学生看了课表,某节课是语文,眉头都是皱的,语文课还怎么上?笔者在长期的小学语文教学实践中体会到,学生对语文的情,来自于趣,要让学生对语言文字有兴趣,对美好生活充满热爱和向往。一旦学生对语文学习有了浓厚的兴趣,感情自然也就产生了。并释放出巨大的能量。求知欲有了,主动性强了,对老师的严格要求也能充分理解,并按老师的要求去做。教学效果自然好。最关键的一点,学生对语言文字的爱,对语文学习的激情,都来源于教师对学生的爱。有种提法,笔者很赞成:用让大爱温暖课堂!
3、会读书,即具有各种基本的读书技能。一、学生要会朗读,要动情地读书;二、学生要会默读,要能做到默读中注意力集中,不动指、不动唇、不回视,抓住主要内容等;三、学生要学会快速读和略读、浏览。四、学生要学会在读中思考、质疑、解疑,学会在读中圈点、批画。会读书,自然最首要的就是要求掌握一定数量的字词。还有课外阅读量的达到。(课外阅读量,课程标准有个“不少于”的界定。应当说,这只是个保底的要求。)这些,就应当说是个死任务了。当然,不同年段有不同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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