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正平
云南石林风景名胜区2006年1月被评为首批“全国创建文明风景旅游区工作先进单位”以来,珍惜先进荣誉,瞄准更高目标,巩固创建成果;围绕创建指标,突出创建工作的领导力度、范围广度、内容深度,实现了景区资源的严格保护与合理开发、旅游设施加快建设和全面升级、旅游环境综合整治和全面改善、旅游品牌成功取得和巩固提高的有机统一,实现了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和生态文明的有机统一。
一、重视道德建设,景区成为一个传播文明、实践文明的窗口。
石林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广泛开展“三化”建设。以学习育人、教育育人、实践育人、文化育人、环境育人,树立景区良好文明形象。
(一)文明教育经常化。经常开展文明教育活动,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和实践《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学习“道德模范”先进事迹,增强社会主义荣辱观。
(二)文明创建多元化。在党组织中,开展“五星级党组织”“和谐党支部”、“党员建功”、“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区”、“党员示范窗口”创建活动,取得了石林县“五星级基层党组织”创建成果。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形成景区人人争当旅游形象、文明细胞,全员开展比学习、比业务、比文明、比服务的良好风气。
(三)文化建设系列化。每年投入经费30万元,支持鼓励景区周边村寨老年协会成立文艺队伍,有偿到景区进行民族原生态文艺演出。传承和保护民族民间文化,建设民族体育运动场,举办火把节、密枝节等少数民族传统活动,开展少数民族斗牛、摔跤等体育竞技,开展民族服装服饰创作、展示活动。注册阿诗玛、大三弦、彝族刺绣、“牛王争霸赛”等网络域名、文化商标,进行“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
二、健全监督机制,形成一套制度管人、制度办事的管理模式。
石林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在实践中总结、制定了“生态保护为根本,游客满意为目标,以人为本争{yl},世界旅游创品牌”的管理方针。在资源保护、综合治理、队伍建设等方面不断创新实践,对景区进行制度化、标准化、科学化管理。
(一)持续健全保护法规。石林风景名胜区严格执行总体规划,按照保护条例依法保护风景名胜资源,正确行使行政审批事项和行业管理职能,近三年来,没有一名干部职工因违法违纪受县委或县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党纪、政纪处分。
(二)不断完善规章制度。在长期探索中,石林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在旅游市场、交通车辆、经营服务、治安防范、卫生环境等方面制定了19项管理制度,形成《石林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制度汇编》。
(三)科学改进管理手段。2006年,石林风景区开始数字化景区建设,编制了《数字石林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并经建设部、科技部组织专家评审通过。数字石林建设现已完成投资2500万元,开创了云南省{dy}家人防、技防相结合管理景区的先河。
(四)始终坚持人才强旅。重视打造干事型队伍,建立交心谈心、困难职工子女教育补助、职工子女教育奖励等制度,形成职工生病住院领导看望、定期体检、生日慰问、外地考察学习、节日家属座谈会等形式,从每一个细节关心干部职工的工作和生活,增强了凝聚力、向心力,营造了敬业奉献的干事环境。
三、提高服务质量,营造一个诚信经营、健康有序的旅游环境。
安全是旅游的命脉,诚信是做人的准则,服务是景区的标志,文明是进步的象征。石林风景名胜区管理局把安全旅游、诚信经营、优质服务作为文明景区创建、旅游业发展的重中之重。
(一)健全安全监管网络。成立景区安全生产监督办公室、景区消防中队、景区卫生防疫站,建立《石林风景名胜区事故隐患排查机制》、《石林风景名胜区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二)建设诚信旅游市场。建立工商、税务、物价、质检、旅游监察、城管监察等职能部门,与景区公安、综治部门联合开展旅游市场秩序、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立了“出门一把抓,回来再分家”的市场管理模式。三年来,游客投诉率始终保持在十万分之一以下,投诉处理率达{bfb},处理满意率达{bfb}。
(三)规范文明服务行为。制定《员工守则》、《文明手册》,制定服务承诺、首问首办、限时办结、服务七不讲、服务用语50句、员工着装及佩戴工作牌上岗等规定,开辟“石林旅游服务监督栏”,公开服务承诺,规范服务标准。
(四)完善旅游服务设施。围绕旅游产业六大要素,近三年来,石林风景名胜区累计投入资金近10亿元,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设施。
四、科学保护资源,建设一个生态自然、持续发展的旅游景区。
风景资源是石林发展旅游业的基础。石林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对石林350平方公里的保护区进行全面有效的保护。
(一)严格保护景区环境。建立资源保护网络,成立“石林风景名胜区管理局环保监察处”、“石林县林业执法大队”,在30个村委会、75个自然村设立资源保护站点,建立由100余人管理巡逻人员、65人资源保护专业队伍和1000多人的乡村石资源保护队伍,建设了xxxx风景名胜区监管信息系统和环境资源xxxx遥感监测保护系统,形成“县、局、乡、村”四级保护相结合,人防、技防相结合的保护网络。
(二)整理发掘景观资源。对景区古树名木、标志石进行编号挂牌,对历史文献、历史文物进行妥善保存,对保护区30个村委会、75个自然村的自然资源、人口结构、国土面积进行调查;2006年建成了喀斯特博物馆,展示石林地貌典型古生物化石标本100余件、珍贵的石林喀斯特和彝族文化研究成果数十册。
(三)开展地质学理论研究。成立由国内外22名xx地质地貌专家组成的“石林风景名胜区中国科学院石林研究中心”,经常开展石林地学课题研究。
(四)实施以旅哺农措施。建立特级保护区资源保护激励制度,对特级保护区建设沼气池的农户给予500元/个的补助。每年投入近百万元帮助保护区村寨建设垃圾池、沼气池以及危房改造、乡村道路硬化、烤烟收购、春耕生产,增强保护区群众参与保护的积极性。
五、加强组织领导,形成一套合力强大、切实可行的创建机制。
石林旅游业是石林县经济社会发展的中流砥柱,创建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是石林旅游“二次创业”的重要载体,是石林风景区常抓不懈的重要工作内容。
(一)县委政府高度重视。石林县委、县政府把创建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纳入《石林彝族自治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调整充实了由县长为组长,县委副书记、常务副县长、县旅游局局长为副组长,全县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创建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工作领导小组。
(二)景区部门齐抓共管。石林风景名胜区管理局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抽调得力人员,配备专职干部,常设创建办公室。
(三)领导班子率先垂范。开展学习型、团结型、责任型、服务型、廉洁型“五型”领导班子活动。
(四)借鉴经验提升工作。分批派出干部到黄山、峨眉山、泰山、九寨沟等景区以及云南省国税局、昆明市盘龙区检察院等文明创建先进单位学习。
(五)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为广泛动员群众参与到创建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行动中来,石林管理局向景区各单位和所有经营从业人员、群众发出了倡议书,设立创建咨询台,利用各种媒体和宣传手段在景区、在县城公交车站台、主要街道开展宣传活动,营造创建氛围。
传播精神文明、发展先进文化是景区的责任和义务,是景区发展的基础和动力。当前,石林风景区按“创建世界{yl}景区,打造国际旅游胜地”的发展蓝图,按“1252”的旅游业发展工作思路,深入实施石林县委确定的“12345”旅游国际化发展战略,创新招商引资和宣传营销,实施景区生态建设工程、旅游转型工程、旅游与文化融合工程、旅游人才工程和景区改造提升扩容等五项工程,把石林景区打造成为5A级景区模范观光地和世界自然遗产模范展示地,实现初步建成国际旅游胜地的目标。石林风景名胜区将通过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的创建,给石林带来更新的理念,更好的思路,更大的发展机遇,更新的品牌形象,给石林旅游转型和“二次创业”注入强劲动力、强势推力和强大活力,给游客带来更美的环境,更优的服务,更强的景观震撼,更多的文明体验。
(作者单位:云南省石林县委、石林风景名胜区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