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马无情
立法将猫狗从中华几千年饮食文化菜单中除去我没有意见,哥只是普通农民儿子,能够填饱肚子已经很不错了,对16元/斤的肉类来说从来不敢奢望。现在金融危机,雪灾联翩,连普通蔬菜、水果、杂粮都身价倍增,相信和我一样的穷人来说没有多少人可以常常吃肉吧,自信俺不会被罚款、蹲狱,不过还是对这个立法有疑问。
此法处罚对象是否全体国人:我最关心的是这个法律惩罚对象的公平性、公正性,是否任何人只要吃了猫狗肉都会被处罚?如果有{yt}我沦落为一个乞丐,好几天没有吃饭,在某官员家大门外的泔水桶里拣来官老爷吃剩的猫狗肉吃了,相信执法人员要惩罚俺是轻而易举的,哥没有钱,没有权、只是社会{zd2}层的一介草民。然而这位官员有谁敢去请他吃牢饭、索要罚款。即使有5000元对他来说是小菜一碟,少抽一包“天价烟”就摆平,就算他天天吃“新鲜猫狗肉”也不会受到法律的制裁。这只是举个例子而已,我认为这个法在执行起来将引起很大的不公平,大部分弱势群体被罚款、拘*留,少部分xx人躲在暗地里偷着笑。
立法应该遵循全国人民的共同心愿和最基本的道德标准,请问立法者是否在全国展开民意调查,是否认真听取过广大人民群众的意见?如果又是那几个“砖家”或少数的“精英”的个人喜好、个人提议,那么此法百害无利,立法结果是“猫狗肉”成了少数人桌上的“专餐”
我国的法律已经多如牛毛了,《猫狗法》出台后,鸡鸭不高兴,佛家所云众生平等,猫狗凭什么披上法律的外衣,鸡鸭莫非是天生任人宰割?《鸡鸭法》出台后,猪羊不高兴了,《猪羊法》出台后,牛驴不高兴,按照如此推理,以后没有人敢从事律师行业了,谁能记得住那么多的法律条款?
此法可能会破坏生态食物链平衡:人类自从诞生以来就是自然食物链的一员,只不过是高级动物,除了食粮草还食动物。动物相克相生,互相捕食、自然发展才能维持“食物链”“生态链”平衡,任何外力干预都可能会失衡。举个例子:某老鼠为了xx偷吃了某“砖家爷”桌上的“猫狗肉”,砖家大怒,立法全民捕鼠,结果老鼠灭种,从此任何动物对猫狗望而生畏、不敢食之,结果猫狗以惊人速度发展,短短数年,猫狗数量增加到万万亿只,是全世界总人口的1000万倍,也就是一个人对抗1000万只猫狗。这时候在“猫大王”“狗头军”的率领下向人类进攻,他们要称霸世界,成为新的地球主人。人类大怒想反抗,却遭到“外星族{zg}人民法院”的警告:“禁捕猫狗、否则罚款5000,拘*留1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