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师范大学2010年专任教师招聘方案_湖南公务员考试_百度空间
湖南师范大学创建于1938年,位于历史文化名城长沙。学校西依麓山,东濒湘江,风光秀丽,是一所集自然之神秀、汇人文之灵杰,学科门类比较齐全的国家 “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为了谋求更大的发展,根据《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湘人发〔2005〕17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向海内外招聘专任教师。具体招聘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学校党委和行政的统一领导下由人事处具体组织实施,全程接受省人事厅的指导和学校纪委的监督。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三、专任教师招聘计划(见附件)

四、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团结协作精神强,愿意为学校的发展积极奉献。
 2、具备良好的生理、心理素质,能够胜任教学科研工作。
    3、招聘的研究生{dy}学历须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
    4、招聘的博士研究生须为“985工程”大学、“211工程”大学、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海外知名大学或艺术、体育、外语类xx单科院校的全日制博士毕业生。接收的硕士研究生须为“985工程”大学、“211工程”大学、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海外知名大学或艺术、体育、外语类xx单科院校的2010届毕业生。
    5、招聘的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岁,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岁。调入教师须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其中学科带头人年龄不超过50岁,高级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45岁。
    6、招聘的毕业生专业主干课程学习成绩必须达到优良,到相应的学院(部)要求专业对口,并符合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基本条件。接收的硕士研究生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英语水平和计算机能力考试,英语水平、计算机水平和普通话水平应达到我校的要求。

五、招聘程序
    1、个人申请:凡应聘我校教师岗位者,须填写《湖南师范大学教学科研岗位申请表》。(在学校人事处网页上下载)
    2、材料递交:符合条件的应聘者,报名时将《湖南师范大学教学科研岗位申请表》、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含{dy}学历证明材料)、身份证、科研成果(含毕业论文)及获奖材料等材料复印件一并寄(送)至学校人事处。硕士毕业生材料递交截止日期为2010年3月31日。
    3、资格初审:人事处对应聘者进行初步资格审查。
    4、材料转交:人事处将初审合格的材料转交二级单位。
    5、考试考核:二级单位按岗位招聘人数与岗位报考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考试考核对象,通知其在规定时间来校接受考试考核。二级单位于4月10日、5月10日、6月10日、10月10日之前分四次对应聘博士进行考核,提出拟聘人选建议,并将有关材料报人事处。
    6、学校审定:人事处对各单位上报材料进行审核,报学校党委审批。
    7、体检 :学校审批通过人员须参加校医院的专项体检。体检对象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六、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湖南省人事编制网站公示1周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八、基本待遇
    1、 作为学术带头人引进的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来校工作,学校提供安家费和购房补贴14万元,科研经费5万元。学校急需学科(专业)或特别优秀的人才,待遇可以适当提高。
    2、 博士来校工作,学校提供安家费5.5万元,科研经费3万元(含博士论文出版补贴1万元)。学校急需学科(专业)或特别优秀的博士,待遇可以适当提高。
    3、 接收应届硕士研究生来校工作,学校提供租房补贴,每月补贴400元,补贴期为六个月。


通信地址:湖南长沙市湖南师范大学人事处人事科      
邮政编码:410081
联系电话:0731-88872231         
E-mail: rscrsk@hunnu.edu.cn  

附件:

湖南师范大学
2010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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