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贵溪电厂“上大压小”工程第七批辅机设备招标公告
预审公告201001011号
受招标人委托,将对江西贵溪电厂“上大压小”工程第七批辅机设备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预审。现发布投标人资格预审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 标 人:江西省贵溪火力发电厂
项目地点:江西省贵溪火力发电厂位于贵溪市以东,信江北岸
二、招标设备情况一览表
序号 设备材料名称 数量
1 9000m2自然通风冷却塔淋水填料等设备 2台
2 煤粉管道双芯可调缩孔 48台套
3 制粉系统泄压装置 24台
4 烟风系统风门及执行机构 114台
5 400V开关柜(主厂房) PC:159面MCC:172面
6 400V开关柜(辅助车间) PC:76面MCC:74面
7 干式变压器 28台
8 厂用监控系统 全厂一套(含两台机组)
9 网络监控系统 全厂一套(含两台机组),包括:站控层设备:1套;间隔层设备- 220kV网络继电器室:1套;间隔层设备-500kV网络继电器室:1套;间隔层设备-机组电子设备间:1套。
10 厂级监控信息系统SIS 1套
11 全厂工业闭路电视监视系统 1套
12 污泥浓缩脱水设备 1套
13 皮带称及循环链码校验装置 2套
14 硫化机及修补机 6台
15 电动双侧犁式卸料器 22台
16 排污水泵 22台
注: 1、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以招标文件为准。
2、业绩证明材料要提供合同业绩复印件(满足招标公告机组容量、年限要求的业绩),合同业绩复印件应包括合同封面、技术参数页、签字页;提供近五年的供货业绩表,表中应包括电厂机组容量、供货设备型号、投运时间及用户联系方式(联系人、手机、固定电话)。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凡是符合以下所要求资质条件的法人或其他合法组织(即申请人)均可以参加本次招标的资格审查活动,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才可购买相应设备的招标文件,成为本次招标活动的投标人。
申请人应具有全面履行合同的能力,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1认证证书或等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它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4)国内有厂家直接供货的设备,原则上不接受中间代理机构的投标;
(5)投标设备要满足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的要求,对不能满足要求的投标人可采用引进技术、合作制造等方式参加投标。设备制造以中方为主,可由外方负责技术支持和保证;
(6)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资格条件;
(9)经营状况良好,连续两年以上盈利。
(10)投标人拟参与投标设备的业绩必须满足上表中的业绩要求。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发售
发售时间: 2010年1月27日-2月2日 (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00-11:30;13:30-16:30
资格预审文件价格:200元人民币/套。
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款项在线支付成功,或银行汇款信息得到确认后即开通资格预审文件电子版下载功能;纸质资格预审文件可在开标前领取,如要求邮寄需另收取每次100元的邮寄费,此费用应与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款项一同支付。
派员将上述全部资格审查文件在以下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指定的递交地点。
资格审查文件的接收时间:2010年2月4日9:00(北京时间)
项目联系人: 冯 涛
电话:010-58688286 13269888199
传真:010-58684026
E-mail:fengtao885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