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惊见网易上发布着“中国修订反虐待动物法 食用猫狗肉或被拘”一文,粗粗一看。不禁哑然,呜呼,已然有些许国人进化到如此“先进”的地步,不知是该喜或忧? 窃以为:文中提到的“大致包括反虐待动物的主要制度,野生动物、经济动物、宠物等多类动物的反虐待措施,动物医疗、动物运输、动物屠宰的反虐待措施,法律责任以及附则。”应该予以肯定,毕竟咱们要食动物之内,当给予其适度的物道。然而“禁食猫狗肉”也写进了《反虐待动物法(专家建议稿)》就不能不让人觉得此法有吹毛求疵,画蛇添足之嫌了。 如果真如常教授言:“禁止吃猫肉狗肉并不会给市民带来太大的影响,现在物质生活这么丰富,吃猫肉狗肉的人毕竟是少数。”既然已知是少数,那又何必加以禁止?凡深具“爱心”者,自然会自觉不吃它们。 正如不少网友们所言,“动物平等,那保护的何限于阿猫、阿狗”?而且动物要保护,植物也应当予以保护才对,那就应该“尽快制定出《反虐待植物法》”。如此一来,在下不禁要问:常教授能否不呼吸--以免危及空气中的xx生存,它们也应该享有平等权。 马牛羊猪鸡鸭鹅鱼鸟虫一切的一切动物都得给予保护。 众所周知:西方人一根筋的非逻辑的逻辑思维,他们所谓的反虐待动物正如他们所谓的民主xx一样的,都只是标榜的慈善,是典型的伪善。有种他们不要吃牛排、羔羊肉、鸡肉、还有生鱼片试试?看他们吃上三五天的土豆泥后,还有几个人不骂娘的? 人类的生存有赖于动植物为我们提供的支持,我们有权根据大众的喜好有所取舍。虐待动物固然不可取,然禁食动物则更不可取。 反向思维一下,看着街头巷尾那些抱着阿猫阿狗,到处炫耀富有“爱心”的人,既然如此的富有爱心,为何君不见还有数千万的人未脱贫、朝不保夕?为何君不见那上学儿童拿自来水充饥当午饭?为何君不见8岁小孩要找工作为父母治病?请问此时此刻,你们的“爱心”又哪里去了? 而且还有那些一班人,每天大好时光是抱只狗儿猫儿闲溜达,一大早却跑那超市门口排一小时的队就为买那便宜一毛几分钱一斤的大白菜。可笑不可笑?刚脱贫就蹦达着向富人看齐? 可怜呼?可恨呼?街市一布衣的见识如此就算了,难道堂堂的社科院法研所的教授也一是般的见识:奔了小康咱就可以挤身超级大国了?解决了十四亿人民的吃饭问题,我们就是新的世界文明代表了? 我忍不住要再问一下常教授:难道与国际接轨,连伪善也要学习吗?xxx同志说的“改革尤如打开窗子,新鲜的空气进来了,而苍蝇蚊子也进来了。”就一定要理解成只有“苍蝇蚊子也进来”才能算“打开”了“窗子”? 主观想象的立法最终只会是一纸空文,一堆废话。既是如此,不如不言,不如不立,以免减灭法的xx性。 呜呼,中国的“反虐待动物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