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石家庄至武汉铁路客运专线(河南段)工程管物资招标公告 2010-01-26 招标依据: 本次招标项目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石家庄至武汉铁路客运专线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交运[2008]102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涉及物资水泥、桥梁支座、桥面防水材料、道岔、混凝土轨枕、无砟轨道滑动层材料、乳化沥青、钢轨扣配件、隧道防水板、止水带、混凝土电杆、接触网砼支柱、接触网钢支柱、高压电缆、通信电缆、通信光缆、信号电缆、综合接地电缆、钢芯铝绞线、接触网导线、承力索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联系人:夏勇 手机:13261011184 邮箱: 资格要求: 桥面防水材料(氯化聚乙烯防水卷材):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商,且须持有投标物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2.注册资本金不得少于2000万元;氯化聚乙烯防水卷材年产能力在400万平米及以上,且具有近三年投标物资在铁路工程建设项目的供货业绩; 3.投标人需提供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投标物资检测合格的检测报告; 4. 投标物资须拥有“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颁发的CRCC认证证书。 日程安排: 1. 招标文件的获取 1.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2月1日至2010年2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交易卡及下述证明材料购买招标文件。 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文件提出的澄清应在2010年2月8日前按本招标公告上写明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传真至招标人和招标协助单位,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招标协 助单位。 购买防水板包件的投标人须携带“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颁发的CRCC认证证书原件;止水带包件的投标人须同时携带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正、副本及附件、工程建设项目 的供货合同、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原件及主要设备明细清单;桥面防水材料包件(聚脲除外)的投标人须携带“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颁发的CRCC 认证证书原件,聚脲包件的投标人须携带营业执照、工程建设项目的供货合同、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原件;通信光缆包件的投标人须携带近两年在2家 (含)以上国内电信运营商集团(公司)总部光缆集中采购入围的证明原件;铝包钢芯铝绞线包件的投标人须携带铁道部检测机构或国家有资质的检测机构依据现行铁道行业标准 检验后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近三年铁路供货业绩证明原件;L04包27.5千伏高压电缆包件的投标人须同时携带铁道部检测机构或国家有资质的检测机构依据现行铁道行业标准检验 后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近三年铁路干线供货业绩证明及其安全运行的用户报告原件;Q02包综合接地电缆包件的投标人须同时携带铁路客运专线供货业绩证明原件;S01包接触网 导线包件的投标人须携带近三年投标物资(铜锡合金接触线)铁路100吨以上的供货业绩证明及其安全运行的用户证明原件;R03包(铝包钢芯铝绞线)包件的投标人须携带铁道部 检测机构或国家有资质的检测机构依据现行铁道行业标准检验后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近三年铁路供货业绩证明原件。 1.2 招标文件每个包件售价10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标书款电汇(不接受网汇、现金、信汇等方式,仅接受普通银行电汇)至下述账号,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及购买包件号。 1.3 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将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2. 投标文件的递交 2.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0年3月2日9时至13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3月2日13时30分开标。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 2.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夏勇 手机:13261011184 邮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