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组团黑幕重重?导游拿回扣情有可原?旅行社恶性竞争主管部门不作为?
职场小说《导游小姐》首揭旅游业潜规则引热议
本报讯 日前,由广西人民出版社出版的职场爱情小说《导游小姐》一石激起千层浪,掀起了出版界及旅游业界的阵阵波澜。该书是由广西钦州一旅行社副老总闭门才子所著,作为国内{dy}部揭露旅游业潜规则的小说,书中以辛辣直接的笔触大胆揭露了导游小姐为何会变身导购小姐、组单位团给回扣、旅行社与主管部门潜规则、团费越低陷阱越多等黑幕,不仅引起了读者、网友的热议,更让旅游业同行吃了一惊。值得一提的是,在腾讯、新浪等{dj0}读书频道里,网友更为“导游小姐拿回扣是否情有可原”唇枪舌箭展开大激辩,而一些网络作家也撰写书评叹服闭门才子揭开黑幕勇气可嘉。
焦点:导游小姐拿回扣是否情有可原?
导游小姐变身导购小姐拿商家回扣,在网络发达的今天早已不是什么新闻,许多出门旅游过的国人,都对旅行社的忽悠和导游小姐的诱导购物深恶痛绝。在《导游小姐》中,作者通过对三位导游小姐的职场搏弈、情感纠葛以及利益冲突的描写,抽丝剥茧般地揭露导游小姐引导旅客进店消费,然后再进店拿回佣的重重黑幕,让读者无不产生一种挫骨扬灰、感同身受的阅读快感。
然而曾经身为导游小姐的作者也不忘利用小说为所有被消费者“唾弃”的导游小姐鸣冤抱屈,根据小说中的描述,作者认为导游小姐拿回扣实在是情有可原,闭门才子在电话里告诉记者:“导游小姐之所以拿回扣,一是业界的潜规则,二是因为导游小姐在旅游业里面是个实实在在的弱者,她们工资低无福利,许多小公司的导游小姐月工资只有1000元甚至没有工资,如果不拿回扣的话,她们根本无法生存下去。”
其实目前国家旅游局明确规定,导游可以收游客主动给的小费,不允许索要小费,坚决不允许拿回扣。但实际上,导游在旅游团购物、用餐、参观景点等消费过程中私拿回扣,已经成了不成文的行规。明知违反规定,为什么顶着被处罚的危险也要去做?究其根源在于导游的工资制度。据了解,目前大部分旅行社不给导游发工资,只给导游付少量的出团补助。有的要求导游、司机付高速公路通行费、停车费,甚至向导游、司机收取“人头费”要求完成购物签单任务。导游没有工资保证,只能靠出团时景区景点和购物等场所给的回扣维持收入水平,于是导游向着“导购”的方向发展。
正方:导游0月薪拿回扣帮补家计
对于闭门才子在《导游小姐》中为导游小姐鸣冤抱屈,许多网友都上网留言表示支持,其中更不乏本身就是导游小姐的读者现身说法。网友“SHE”表示,导游小姐拉客人到购物店消费并收取回扣早已是行业内公开的秘密,如果客人不喜欢的话,到了购物点不消费即可,多数导游小姐并不会强迫客人,所以他理解并支持可爱的导游小姐;本身是广东韶关某小型旅游公司导游小姐的网友“佳佳”称,“公司给我的月工资是800,我下有小,如果没有购物点的回扣帮补的话,你让我怎么生存?看完《导游小姐》,我真的很庆幸有个业内的精英能够帮我们出书平反。”
而另一个广州的导游小姐在看完《导游小姐》后更向记者大爆内幕,称拿回扣xx是旅游业恶性竞争造成的,“五年前,港澳旅游团到三亚的5天豪华游报价是3600元,现在5天豪华游的报价是2200元。1992年到1995年,自己能拿到3000多元工资,1995年开始没有工资,全靠出团拿回扣。”“我们愿意拿工资”,这位导游说,“拿工资有保障,拿回扣收入没准儿。旅游分淡季和旺季,旺季能拿到钱,淡季就没有收入了,生活都成问题。”
反方:拿回扣就是坑害消费者
相对于支持拿回扣的网友人数,反对导游小姐拿回扣的网友数量更多。网友“蓝山咖啡”表示:“看完《导游小姐》,我还是强烈反对导游小姐拿回扣,一是默许导游小姐拿回扣会造成导游宰客现象,并容易因顾客不购物而影响服务质量,坑害游客,影响中国旅游业的影响。”而网友“到处玩”则对导游拿回扣现象深恶痛绝,他发帖称:“我有一次去香港旅游,结果就因为没有购物,居然被导游撂在湾仔两个小时,打电话又不接,所以我强烈反对导游小姐拿回扣,呼吁旅游部门整治拿回扣现象。”
广东国旅的导游小姐李娟在看完《导游小姐》后呼吁,如果不从机制上想办法,光靠有关部门加强监督检查,或是寄希望于导游个人的经验、能力或道德约束,使市场秩序出现全面好转,显然是不现实的。“问题的解决,首先要实行合理的工资制度。导游是一种要较高付出的职业,然而工资福利待遇却很低,所以希望旅行社能普遍提高导游工资;其次是旅游者必须克服消费心理不成熟的毛病,不要一味追求低价旅游团,造成正常市场价格的旅游团无人参加,所谓天上没有免费的午餐,如果你只追求“零团费”的旅游团,那么没有收入的导游肯定就会在回扣问题上找空隙。” (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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