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唱片协会屡诉屡败 法院再判百度MP3搜索合法
2010年01月25日1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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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月22日下午,法院宣布了国际唱片协会诉百度MP3侵权案的判决结果,国际唱片协会再次败诉。法院判定百度MP3搜索合法,并驳回包括环球唱片、索尼BMG(香港)及华纳唱片三家国际唱片公司对百度的诉讼请求。
MP3搜索是全球{zd0}中文搜索引擎百度最受用户欢迎的产品之一,在中国互联网音乐搜索中占有超过8成的市场份额。2005年6月,国际唱片协会首次以百度MP3侵权为由,将百度诉上法庭,最终法院以证据不足判处国际唱片协会败诉。2008年2月,国际唱片协会收集了新的证据后,再度将百度告上法庭,这次却仍然以败诉收场。
法官裁决认为,百度向网民提供的是搜索引擎服务而非侵权MP3音乐,因此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百度很好履行了中国《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的相关义务,理应受到搜索引擎避风港原则的保护。
专家指出,使用MP3搜索更便捷地获取互联网数字音乐信息,已经成为中国绝大多数网民在线生活的一部分。法院判决再次肯定了搜索引擎MP3搜索的合法性,对中国网民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对整个中国搜索引擎产业的发展也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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