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业法律基础ppt提纲(9)
矿业权的概念
n矿业权是指,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在一定范围和期限内利用矿产资源并享有其利益的权利。
n矿业权包括探矿权、采矿权。
矿业权法律关系的要素
n矿业权的主体
n矿业权的客体
n矿业权的内容
矿业权的主体
n原则上为中国的法人、合伙企业和个人采矿业者
n允许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以及个人,依照中国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中国领域及管辖的其他海域投资勘查、开采矿产资源
矿业权的主体
n矿业权的主体,是指参与矿业权法律关系,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
矿业权主体的一般性特征
n矿业权的主体是一种民事主体。
n各种矿业权主体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
矿业权的主体的特殊性
n主体资格的享有受时间和地域的限制
n权利的行使受法律规定的限制
n责任的承担受公共利益的限制
矿业权的主体
n中国的法人、合伙企业和个体采矿业者
n外国的法人(外国企业及其在中国设立的办事机构、代表处 )
矿业权主体的限制
n不xx遵循民法关于民事权利可由民事主体平等享有的原则
n某些矿业权仅允许特定的人享有
矿业权主体的限制
n资质条件
n所有制性质
n特殊矿种
矿业权主体的资质条件
n供矿山建设使用的矿产勘查报告
n矿区范围和开采范围
n矿山设计和开采方案
n相应的生产技术条件、必要的安全措施
n符合要求的环境保护方案
国有矿山企业的资质条件
n有供矿山建设使用的矿产勘查报告
n有矿山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n有确定的矿区范围和开采范围
n有矿山设计
n有相应的生产技术条件
集体所有制矿山企业和私营矿山企业的资质条件
n有供矿山建设使用的与开采规模相适应的矿产勘查资料
n有经过批准的无争议的开采范围
n有与所建矿山规模相适应的资金、设备和技术人员
n有与所建矿山规模相适应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技术规范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矿山设计或者开采方
n矿长具有矿山生产、安全管理和环境保护的基本知识
个体采矿的资质条件
n有经过批准的无争议的开采范围
n有与采矿规模相适应的资金、设备和技术人员
n有相应的矿产勘查资料和经批准的开采方案
n有必要的安全生产条件和环境保护措施
集体所有制矿山企业和私营矿山企业可以开采的矿产资源
n不适于国家建设大、中型矿山的矿床及矿点
n经国有矿山企业同意,并经其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在其矿区范围内划出的边缘零星矿产
n矿山闭坑后,经原矿山企业主管部门确认可以安全开采并不会引起严重环境后果的残留矿体
n国家规划可以由集体所有制矿山企业开采的其他矿产资源
集体所有制矿山企业和私营矿山企业可以开采的矿产资源
n开采第二项所列矿产资源时
n必须与国有矿山企业签定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和矿山安全协议
n不得浪费和破坏矿产资源
n不得影响国有矿山企业的生产安全
个体采矿者可以采挖的矿产资源
n零星分散的小矿体或者矿点
n只能用作普通建筑材料的砂、石、粘土
特殊矿种对矿业权主体的限制
n放射性矿产不允许个体采矿者开采
n黄金不允许个体采矿者开采
n盐资源不允许个体采矿者和私营矿山企业开采
n石油、天然气不允许个体采矿者和私营矿山企业开采
外资矿业权主体的投资项目
n煤层气勘探、开发和矿井瓦斯利用(限于合资、合作)
n石油、天然气风险勘探、开发(限于合资、合作)
n低渗透油气田(限于合资、合作)
n提高原油采收率及相关新技术(限于合资、合作)
外资矿业权主体的投资项目
n物探、钻井、测井、录井、井下作业等石油勘探开发新技术的开发与应用(限于合作)
n油页岩、油砂、重油、超重油等非常规石油资源勘探、开发(限于合作)
n铁矿、锰矿勘探、开采及选矿
n提高矿山尾矿利用率的新技术开发和应用及矿山生态恢复技术的综合应用
n海底可燃冰勘探、开发(限于合作)
矿业权的客体
n特定矿区或者工作区内的地下土壤和其中蕴藏的矿产资源。
矿产资源
n矿产资源是指,由地质作用形成的,具有利用价值的,呈固态、液态、气态的自然资源。
矿产资源
n能源矿产
n金属矿产
n非金属矿产
n水气矿产
矿业权的法律性质
n用益物权说
n特许物权说
n特别物权说
n准物权说
矿业权是一种准物权
n客体的特殊性
n权利构成的复合性
n具有公权性质的私权
矿业权与其他民事权利的关系
n矿业权与债权
n矿业权与知识产权
n矿业权与物权
矿业权与土地所有权
n矿业权与国家土地所有权
n矿业权与集体土地所有权
矿业权与用益物权
n矿业权与建设用地使用权
n矿业权与土地承包经营权
n矿业权与宅基地使用权
n矿业权与地役权
矿业权与担保物权
n矿业权与抵押权
n矿业权与质权
n矿业权与留置权
矿产资源所有权
n矿产资源所有权是指,作为所有者的国家依法对矿产资源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矿产资源所有权的特征
n主体{wy}性
n客体广泛性
n客体禁止流通性
n权利行使间接性
矿产资源所有权的内容
n占有
n使用
n收益
n处分
二者的联系
n同为物权,矿产资源所有权是自物权,矿业权是他物权
n矿业权是在矿产资源所有权基础上设定的,派生于矿产资源所有权
n权利客体同为矿产资源
二者的区别
n权利主体不同。矿业权的主体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会组织;矿产资源所有权的主体只能是国家
n权利的可流转性不同。矿业权依法可以流转,为限制流通物;矿产资源所有权不许流通,为禁止流通物。
n权利取得的方式不同。矿业权以申请、审批登记和其他经批准的有偿方式获得;矿产资源所有权依宪法规定由国家享有。
n权利消灭的原因不同。矿业权因行为和事实而消灭;矿产资源所有权只能因事实而消灭,如自然灭失和人工利用。
探矿权人的权利
n按照勘查许可证规定的区域、期限、工作对象进行勘查;
n在勘查作业区及相邻区域架设供电、供水、通讯管线,但是不得影响或者损害原有的供电、供水设施和通讯管线;
n在勘查作业区及相邻区域通行;
n根据工程需要临时使用土地;
n优先取得勘查作业区内新发现矿种的探矿权;
n优先取得勘查作业区内矿产资源的采矿权;
n自行销售勘查中按照批准的工程设计施工回收的矿产品,但是国务院规定由指定单位统一收购的矿产品除外。
探矿权人的义务
n在规定的期限内开始施工,并在勘查许可证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勘查工作;
n向勘查登记管理机关报告开工等情况;
n按照探矿工程设计施工,不得擅自进行采矿活动;
n在查明主要矿种的同时,对共生、伴生矿产资源进行综合勘查、综合评价;
n编写矿产资源勘查报告,提交有关部门审批;
n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汇交矿产资源勘查成果档案资料;
n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关于劳动安全、土地复垦和环境保护的规定;
n勘查作业完毕,及时封、填探矿作业遗留的井、硐或者采取其他措施,xx安全隐患。
采矿权人的权利
n按照采矿许可证规定的开采范围和期限从事开采活动;
n自行销售矿产品,但是国务院规定由指定的单位统一收购的矿产品除外;
n在矿区范围内建设采矿所需的生产和生活设施;
n根据生产建设的需要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
采矿权人的义务
n在批准的期限内进行矿山建设或者开采;
n有效保护、合理开采、综合利用矿产资源;
n依法缴纳资源税和矿产资源补偿费;
n遵守国家有关劳动安全、水土保持、土地复垦和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
n接受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按照规定填报矿产储量表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统计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