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报刊报道:陈光标组织127名企业家和个人募捐到4316万现金,他们将百元大钞以每十万元扎成一捆,垒成13行,犹如“钱山”。这笔钱装入八万个红包,将被送到新疆,西藏、云南、贵州、四川等地特困户中。陈善标高调行善,有人称为“作秀”,事实上这种慈善“作秀”有益无害,却多越好,实际上是鼓动更多的爱心人士加入行善队伍,壮大慈善力量。同时让社会力量监督自己还成了推动个人的行善的动力。这是高调行善的高明之处。反思,当捐赠者自定义出他们慈善募捐程序及标准时,其实也是我们对国家的公益慈善行动和制度敲警钟,即不信任有质疑。是不是因为现行公益慈善制仍然存在诸多问题,所以让陈光标们放弃“正途”而选择“直通道”的方式。 有例可循,九七年中国发大水,国内外纷纷捐款,事隔一年,香港派调查组来查询,结果查出许多问题。近者汶川大地震捐款当地政府不也处理了一批当地官员。雁过拔毛,挪用赈灾善款这是天地不容。北宋时期,包拯查处陈州放粮,严励惩处一批贪官即砍头。而这种现象在千年后的现今社会仍然存在,相反对贪官宽容得多,以党纪处分或撤职。党纪怎能代替国法?这又是中国特色,但不与国际接轨。凡是任何物价上调,政府发言人向社会公布的理由是:“与国际接轨。”反正话语权{dj2}掌握,正反由他说。 我加拿大同学捐款昆山,建立民工子弟小学,以及在合肥捐款建立专为贫苦农民看病的医院,都是派香港教会成员来管理。我的女学生成为xx,多年前在我的寿宴上,我问她钱多的用不完,为何不做些慈善事业,她答:“先生,我早就在做,但不与国家建立的慈善机构打交道,而是把捐款派人直接送到受助者手中。我暗忖,她父亲是老干部,她本人也是党员,尚且对国内慈善机构抱有质疑,党性何存? 在我们党派内部也成立了捐款助学基金委员会,交给居委会去寻觅对象。每年在当地居委会辖区内帮困两名,我捐款有限,但我要采访受助者。支部同志们好心,怕我高龄,雨雪不便。可我又不便坦言相告,只能说上门慰问,只是给孩子家庭送点温暖,实际上是要了解善款的使用情况。 本人十多年来略帮助7个农家贫困大学生,都是直面相对,让他们读完大学,走向社会,即改变了个人命运,也改变了一个家庭的命运。 种种上例,我个人至今还是拥护陈光标这种“直通道”行善的行为。他的高调是有他的财力、能力相应可以起到滚雪球行为,另外127家企业何以参与?也有他们的内因。本人只是涓涓流水,不够格高调(在这方面)。陈光标的慈善行为值得政府部门反省,没有公信力,缺乏民众信仰,这与中央提出的政治口号“执政为民,以人文本”还有很大的差异,何谈“和谐社会”。 二零壹零年(己丑) 岁尾 八十欠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