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株洲县人民政府原副县长、调研员贺树根,日前被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3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贺树根在1998年至2007年5月担任株洲县副县长期间,利用主管农业、城建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11人贿赂,共计人民币64.63万元。案发后,贺树根交代了主要犯罪事实,并退回赃款4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