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标定字[2008]13号
各市标准定额站(造价管理处、办)、各有关单位: 为了满足建设工程计价的需要,根据《山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计算规则》、《全国统一安装工程施工仪器仪表台班费用定额》、鲁建标字[2008]10号《关于发布我省建设工程定额人工{zd1}工日单价、综合工日单价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国家有关规定,我站调整了《山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单价表》、《山东省建设工程施工仪器仪表台班单价表》(以下简称单价表),现予以发布,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本单价表自2008年4月1日起施行,具体内容详见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造价信息网(www.gczj.sd.cn)。之前已签定合同的工程,可仍按原合同及有关规定执行。 二、原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鲁标定字[2006]30号文件发布的《山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单价表》、鲁标定字[2006]3号文件发布的《山东省建设工程施工仪器仪表台班单价表》同时停止使用。 三、本单价表的使用按省建设厅鲁建发[2002]41号《山东省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四、本单价表由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负责管理、解释。 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反映给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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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八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