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_胭脂泪_新浪博客

    本博仅供人类交流思想,胭脂欢迎每位朋友的光临,愿意拍砖拿走都行,您讲得有道理胭脂虚心接受,我认为您讲的没道理也就一笑而过,只要没有恶意,胭脂愿意交个朋友。只要不是信口雌黄人身攻击胭脂都是欢迎的。至于犬类,请不要到此来狂吠,胭脂是人类,也长期使用人类语言,个别犬类非得要胭脂用犬类语言和其交流,实在是太难为胭脂了,之前胭脂勉为其难地和某犬用犬类语言说了会话,实在是太难受了,也不得不感叹畜生就是畜生,想改造成人类是不行的,毕竟是不同的物种,想让它改变实在太为难它了。

    话说狗咬了人人总不能去咬狗吧,被狗咬了疼忍忍也就算了。唉,其实一般情况下犬类还是很可爱的,说他是犬类还玷污了犬类的可爱形象。看他一身膘,可是说他是猪也不不合适,因为猪还可以供人食用,也算有价值。只是这个别xx,唉,真不知道说什么好了。当他是跳梁小丑逗乐吧,他又不能算人类,说他是耍猴吧,也侮辱了这门行为艺术职业。总之很纠结,不知道该怎么来说了。我都那样开骂了,他还纠缠不休,太孜孜不倦了。不要脸的程度令人叹为观止,遇到这种生物了,胭脂实在没有办法。唉,您既然是那么“清高”的“高级知识分子”干嘛和我这“泼妇”计较呢,还赶都赶不走,真是连苍蝇都不如。得您既然觉得我“不坦荡,心理阴暗”您干嘛还和我对话!得,我是“无病xx”那看您这架势还真是“有病乱叫”!唉,我发个艺术照没爱您什么事,况且也没污染大众视听,我爱“搔首弄姿”你就让我这“泼妇”“卖弄风情”呗,又不是您的女性家人,关您什么事!说到这里不得不佩服那位生物,我传个照片就是“搔首弄姿”“卖弄风情”,您是不是心理太阴暗了一点,是不是您的女性家人曾经在网上挂照片是为了要卖肉,从此对人家发照片就有如此恶毒阴暗的想法呢……不得而知……也很难考证。

    胭脂这篇文章污染视听之嫌,希望众位博友不要介意啊!也别为胭脂说话啊,免得那畜生也咬您,毕竟摊上这种畜生不是件令人愉快的事,是吧,胭脂这里祝福各位博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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