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不是一篇文章的标题,也不是一句完整的话,我硬把它嵌在这里,以引起朋友们对几个常用汉语结构助词用法的注意。
本例是一位幼儿园老师带新进园小朋友到小游泳池里上{dy}堂游泳课时说的一段话,被笔录者写成这样了。面对这样的文字,朋友,您作何理解?反正,我是被小小地蒙了一下。与多位感兴趣的朋友一起对这段话几经拆解,得出比较一致的“重组意见”是:“我的乖乖,下水的勇敢地站起来!站得很好!”这就引出了一个老话题——正确使用“的、地、得”(标点符号使用的讨论,本文忽略)。
在现实媒体中特别是互联网上不难发现“的、地、得”混用的现象相当严重。常见的“的、地、得”用法错误,主要表现在该用“地”、 “得”的地方全都用了“的”。并说什么“现在没人在乎‘的地得’怎么用” “目前教育大纲中不分了” “某某媒体经常滥用‘的’,人家都无所谓了,大家不必太认真”...更有甚者:“的地得三个字,我们语文老师说不分也是正确的” “现在‘的’是通用的,可以代替‘地’‘得’”……
的确,在普通话中“的、地、得”都读轻声“de”,没有语音上的区别,但它们是现代汉语中不同的三个结构助词,在书面语中必须写成三个不同的字。简单地说,在定语后面写作“的”,一般用来修饰、限制“的”后面的事物,说明“的”后面的事物怎么样,结构形式一般为:形容词(名词、代词)+的+名词(代词);在状语后面写作“地”,一般用来形容“地”后面的动作,说明“地”后面的动作怎么样,结构方式一般为:形容词(副词)+地+动词;在补语前面写作“得”,一般用来补充说明“得”前面的动作怎么样,结构形式一般为:动词(形容词)+得+副词(形容词)。本例一连用了四个“的”,可只用对了一半。{dy}个“的”用对了;第二个“的”是代词,也用对了;第三个“的”,在状语后面应该用“地”;第四个“的”,在补语前面应该用“得”(关于“的、地、得”的具体用法,教科书和工具书中有详述,这里不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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