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工商局前天正式发布“迎世博2009版《上海市国内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就世博会期间旅客和旅行社可能产生的纠纷进行事先约定,以提升上海旅游行业窗口形象,为上海世博会的成功举办营造规范的旅游市场氛围。
据了解,新合同示范文本除包括合同的基本要素以外,还设计了一些针对世博会的特色条款,包括明确旅行社须承担先行赔付责任。
合同约定:旅游者在合同安排的购物点所购物品系假冒伪劣商品时,有权要求旅行社协助进行索赔;若旅游者自购物之日起90日内,无法从购物点获得赔偿的,可以凭有效凭证要求旅行社先行赔付。这一约定可以避免旅游者在外地购物上当受骗却索赔无门的状况。
此外,新合同示范文本还明确禁止使用模糊用语,不得出现“准×星级”、“相当于×星级”等模糊用语;也首次明确了组团方式,即旅行社要委托组团的,应事先告知并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作者:任羽中 朱燕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