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年度土建工程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州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人事局,省直有关单位人事(职改)部门: 根据省人事厅、原省建设厅《关于土建工程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湘人发〔2004〕74号)精神,现将2010年度土建工程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人事厅联合成立领导小组,负责对考试工作进行巡视、督查。各市州建设部门负责本地区的考试组织工作,人事部门负责监督、指导。全省考务组织管理工作委托省建设人力资源协会实施。 二、报考条件 1.初级报考条件:土建类中专、技校以上学历,在岗且从事土建类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或者高中学历,在岗且从事土建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2.中级报考条件: (1)获得土建类专业硕士学位或取得土建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在岗且从事土建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 (2)土建类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在岗且从事土建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3)土建类专业大学专科毕业,在岗且从事土建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4)取得土建专业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4年以上。 三、专业设置及考试科目 1.专业设置。初、中级考试设置建筑工程、工程造价、建筑学、城市规划、风景园林、给水排水、建筑环境与设备等7个专业。 2.科目设置。考试科目为专业基础知识、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专业知识及专业实务等3个科目。 四、考试安排 1.考试时间。2010年度考试定在5月15日, 上午8:30—11:30考专业基础知识和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两个科目连在一起考试,中间不再安排休息时间),下午2:30—5:00考专业知识及专业实务。考试采用闭卷方式,其中专业基础知识满分120分、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满分150分、专业知识及专业实务满分150分。今年,各专业考试大纲已重新编写。 2.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2010年1月至3月。 3.考点安排。市州考点必须设在市州政府所在地的建设系统外的中学或大中专院校。 5.xx领取。5月14日市州派专人、专车到长沙领取xx;5月16日各市州由保密员负责将xx送省。 6.成绩查询。考试成绩在湖南建设人力资源网公布,考生访问“成绩查询”界面查询。 五、证书颁发 1.参考科目总分达到规定标准即为合格,合格者即取得土建工程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人事厅发文确认。 2.省土建职改办负责安排湖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打印工作,省职改办负责证书验印,各市州人事职改部门和省直单位人事(职改)部门负责证书的颁发。 六、联系电话 联系人:尹老师 15116322732 QQ:403714700 联系电话:0731-86831295 地址:长沙市韶山中路雨花亭北三万英尺商务楼15F 七、其它 1、中级报考培训费:1680元 2、初级报考培训费:1380元 3、可提供代报名、公司挂靠、书籍资料等服务(只针对外省报名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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