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1-25) (北京讯)媒体报道中国中央政府有关部门提出加强规范各地政府驻京办事机构的红头文件,并将在未来六个月内撤销数千家驻京办后,引来中国网民一片叫好之声。据新华社旗下的《瞭望》周刊报道,撤销的范围包括各地方政府所属部门、各开发区管委会,以及行使政府管理职能单位以各种名义设立的驻京办、县、旗、市辖区人民政府用各种名义设立的驻京办等。届时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要将有关情况报送国务院。 据不xx统计,目前在北京,副省级以上单位的驻京办有52家,市级单位驻京办520家,县级单位驻京办5000余家。如果加上各省政府职能部门及各类开发区管委会设的联络处、各种协会、国有企业和大学的联络处,各种驻京机构超过1万家。 目前仅52家省级驻京办就有工作人员约8000人,所属宾馆、饭店、招待所约6700人。如果再加上各省厅局、地、市县以及各地企业驻京办人员,数字巨大。 据不xx统计,大中国各级政府驻京办的资产在2001年就超过了100亿元(人民币,下同,约20万5600新元),仅2002年,这些驻京办在购房、建房的投资和日常经费开支,就高达43亿元,平均每家482万元,比上一年分别成长23.5%和21%。 有关专家指出,如果一个驻京办每年的经费保守地按100万元计算,所有驻京办每年需要的全部经费就在100亿元以上。 这些经费除了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开支外,其中不少是用于“公关”的费用,或是用于地方官员到北京接待的开销。 由于财政管理的漏洞很多,驻京办的主任对这些钱有{jd1}的支配权,花起来很随意,也为腐败提供了制度缝隙。为此,新方案要求,切实加强“驻京办”的廉政建设。 按照新方案,驻京办的主要职能有五:一是承担派出地的党委、政府委托的工作,为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二是承办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交办的事项。三是配合北京市政府做好维护首都稳定的工作。四是实行政企分开,强化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努力为本地区基层组织、社会组织和群众在北京活动提供相关服务。五是协助流入地的党组织,做好本地区在北京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服务。 高层信息显示,此次方案仅对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驻北京办事处,经济特区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予以保留。已经设立的地级市、地区、盟、州人民政府驻京联络处,确因工作需要,经所在省区市人民政府核准后,方可保留。 近年来,驻京办存在的腐败问题和种种违规行为,引起中央高层的关注。2006年,调查整顿驻京机构被中纪委列为重点任务之一。
《联合早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