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一般原产地证(C/O)
C.O.产地证(CERTIFICATE OF ORIGIN)又称一般产地证,是原产地证的一种。C.O.产地证是用以证明有关出口货物和制造地的一种证明文件,是货物在国际贸易行为中的“原籍”证书。在特定情况下进口国据此对进口货物给予不同的关税待遇
1,原产地证的办理办法
办理原产地证的机构为中国贸易促进委员会(CCPIT), 凡在中国贸易促进委员会办理注册的企业,都可以申请办理中国原产地证。现在也可以到网办理中国原产地证。
2, 原产地证的办理程序
企业最迟于货物报关出运前三天向签证机构申请办理原产地证,并严格按照签证机构的要求,真实完整的填写以下材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证明书/加工装配证明书申请书》一份
2)《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证明书》一式四份
3)出口货物商业xx
4)签证机构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明文件
网上申请不必要提供以上文件。
注意:
1)签证机构通常不接受货物出运后才递交的原产地证申请。但如属于特殊情况(例如并非申请单位过失),签证机构可接受迟交的申请书,并酌情办理补证,在此情况下,申请单位递交原产地证和申请书的时候必须提供下列证明文件:
A 解释迟交申请书原因的函件
B 商业xx及提单/报关单。货物出运后申请产地证,证书第11栏和第12栏应该为实际申请日期的签发日期。签证机构并在证书第五栏加注英文“ISSUED RETROSPECTIVELY”印章。
2)申请单位要求更改已经签发的证书内容时,必须按照规定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证证明书更改、重发申请书》,并同时退回原已签发的证书正本给签发机构注销。如证书已经交银行,必须提供申请单位证明,解释原因及保证退回证书的具体时间的保证函等文件。
二, 普惠制证书(FORM A)
普惠制产地证是依据普惠国要求出具的的能证明出口货物原产自受惠国的证明文件,并能使货物在普惠国普遍享受优惠关税待遇。
1,办理基本程序和方法是:
1)注册登记。由申请签发普惠制原产地证书的企业(公司)事先向当地商检机构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登记时必须提供下列证件:
A 经营出口业务的批准文件
B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C 由申请签证单位法人代表签署的。委托该单位人员办理普惠制原产地证申请及手签事宜的委托书一份,及被委托之手签人免冠半身一寸近照两张。
2,签证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出口商品,可以申请普惠制原产地证:
A 出口到正式通知对我国实行普惠制待遇的给惠国家。
B 该商品是给惠国给惠方案中给予我国普惠制待遇的商品。
C 该商品是“xx原产商品”或者是虽含进口成分,但符合原产地规则中的“加工标准”或者是“百分比标准”等有关规定。
D 申请单位必须预先在商检局申请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3申报时必须提供的单据
A 填制正确清楚的《普惠制原产地证明书申请书》一份
B 缮制正确清楚,并经申请人手签人员手签并且加盖公章的《普惠制原产地证明书》一套
C 正式的出口商业xx副本一份(申请单位使用复印xx需要盖章签字,xx不得手写,并注明包装。数量重量唛头和运输方式和路线,如无注明,提供装箱单一份)
D 含有进口成分的商品,必须提交《含进口成分受惠商品成本明细单》
E 复出口去日本的来料加工产品及其以进养出的商品,还应该提交缮制清楚的,经申请单位手签人员手签并加盖公章的“从日本进口原料的证书”一式两份及来料(或进料)xx副本
F 必要时申请单位还应该提交信用证,合同,提单和报关单等。
注明“后发证书”签证
正常情况下.申请单位应在货物出运前5天内向我局申请签证,因某种原因,未能及时申请的,可签发“后发证书”(签往日本国的除外)。申请单位应该提交以下但据:
A 解释迟交申请书原因的函件
B 正常签证所需要提供的资料
C 提单或者是运单,以证明货物却已经出运。
注意:对我国提供普惠制的国家有:英国,法国,德国,意大利,荷兰,卢森堡。比利时。爱尔兰,丹麦,希腊葡萄牙,西班牙,日本,挪威,新西兰,澳大利亚,瑞士,瑞典,芬兰,奥地利,加拿大和波兰等22个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