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简称音集协)召开第二次***大会,备受关注的《全国卡拉OK著作权使用费分配方案》获得大会通过。协会将按照该方案首次对***进行大规模正式分配版权使用费,本次可供分配金额1.2亿元。据悉,从2007年到现在,音集协已在26个省份启动卡拉OK版权许可工作,累计收到版权费1.7亿元。
截至2009年12月31日,音集协共有***60家,涉及权利人单位112家,取得授权歌曲83686首。昨天,共有来自全国的56家***代表参会。会上,音集协常务副理事长、总干事王化鹏对协会从筹备到成立后一年多来的情况作了工作报告,***代表审议并通过了《全国卡拉OK著作权使用费分配方案》《工作报告》和《2008年度财务报告》。
在已经收取的版权使用费中,由钱柜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支付的2007年度、2008年度卡拉OK著作权使用费1050万元,经过2007年11月29日召开的权利人大会授权的管委会同意,已进行了尝试性分配。其余版权费将按本次***大会通过的方案进行分配。在总数中扣除营业及附加税、文化部“全国娱乐场所阳光工程”卡拉OK内容管理服务系统监管平台8%的费用后,运营成本、维权成本、宣传成本以及基础建设成本占其余部分的比例为50%,另外的50%在权利人之间进行分配,具体的分配规则将由理事会依据大会授权随后制订。歌曲的点唱率、点唱次数、唱片公司拥有的版权数额等,都是分配的依据。
音集协常务副理事长、总干事王化鹏告诉记者,此次方案中确定的50%提取比例,其中有23%是协会的人员运营管理费用,另外27%是天合集团的运营成本。虽然收取的版权费总数看似可观,但为了开展收费,音集协委托的天合集团在全国的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了子公司,员工总数达到450余人,同时,为了推动收费进程,音集协先后在18个省市就卡拉OK侵权提起了960多起行政投诉和民事诉讼。这些费用再加上曲库建设、宣传、市场稽核等费用,已投入权利人自筹资金3.6亿元,而服务商天合集团的投入已达到5.6亿元。随着收费的增加,提取的管理费比例还会相应降低。
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刘春田教授认为,收取音乐作品版权使用费是国际惯例,在卡拉OK比较流行的国家如日本、韩国,以及中国的港台地区,已经收取了几十年的音乐版权使用费。但在中国内地如何实现没有前车可鉴,音集协实施的有效模式是中国特色的集体管理,值得关注和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