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副市长眼中的“血铅事件”?_金世遗_新浪博客

“xx”副市长眼中的血铅事件”?

2009年12月29日有则新闻,名叫《湖南刑侦总队副总队长:未见过杨宽生死亡结论意见书》。文中这样写道:“杨宽生妻子刘月红再次表示,丈夫是在即将去邵阳市纪委提交举报材料前死亡,并出示从丈夫衣服口袋里发现的一张信笺。该信笺中杨宽生以《材料准备》为题,手写列举了东门旺角假资料、国土局原件、发改委批条、血铅超标检查儿童数、住院数、中度中毒数、环保责任追究文件和财政局批条数额等13项内容。自2009年12月20日起,刘月红始终坚称,丈夫生前的一包举报材料不翼而飞,但此说法被武冈市公安局局长康文祥否认”。

     看了以上新闻,或许有人会问,杨副市长为何要向邵阳市长纪委提交“血铅超标检查儿童数、住院数、中度中毒数、环保责任追究文件”等举报材料?难道武冈血铅事件真相不是官方新闻报道中所说的那样?里面还有不可告人的“秘密”?带着这些疑问,笔者在网上查找了许多资料,终于发现武冈血铅事件中难圆其说的“环节”。或许,这个“环节”,就是杨副市长“xx”之谜的关键。

       一、血铅超标检查儿童数、住院数、中度中毒数有假?

     发生在2009年7月的“武冈血铅事件”,曾引起媒体的高度xx。2009年8月24日的《南方周未网》,《湖南儿童血铅超标事件:精炼锰厂老板逃跑,卫生、环保部介入》一文中这样写道:“湖南武冈市日前发生一起因工厂污染造成儿童血铅超标的事件。截至18日,当地政府组织检测的1958名儿童中,有1354人血铅疑似超标。目前,湖南省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所检测认定的高铅血症儿童38名,轻度铅中毒儿童28名,中度铅中毒儿童17名,没有重度中毒”。

       那么,这一数字准确吗?笔者以为,官方公开的这一数字无疑是假的,因为有两个原因,必导致官方对血铅超标检查儿童数、住院数、中度中毒数xx。

{dy}个原因是:卫生部关于《儿童高铅血症和铅中毒分级和处理原则(试行)》的要求。

    众所周知,卫生部关于高铅血症的标准是:连续两次静脉血铅水平为100~199mg/L,就有高铅血症。连续两次静脉血铅水平等于或高于200mg/L,就是铅中毒;并依据血铅水平分为轻、中、重度铅中毒。轻度铅中毒:血铅水平为200~249mg/L;中度铅中毒:血铅水平为250~449mg/L;重度铅中毒:血铅水平等于或高于450mg/L。

“处理原则”还说:脱离铅污染源是处理儿童高铅血症和铅中毒的根本办法。可见,依据这一规定,武冈市就应对文坪镇横江村进行整体迁移,否则,生活在污染环境中的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就无法得到保障。然面对卫生部的这一规定和要求,武冈市会怎么办?因为,从各种资料中,笔者发现,武冈市既没有将文坪镇横江村迁移到安全地带的想法,也没有能力来迁移几千人口的文坪镇横江村,所以,{wy}的办法就是对“儿童高铅血症和铅中毒数”进行xx,让“污染源降到法规规定范围内”。而这一做的直接表现就是让“儿童高铅血症和铅中毒人数”较少。换句话说,这样做的目的,就是要把“武冈血铅事件”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达到“妥善处理”。至于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那只能由其自生自灭了。

    由此也带来问题,如果对照卫生部的规定, “武冈血铅事件”中的 “铅中毒”儿童,与官方公布的数字:高铅血症儿童38名,轻度铅中毒儿童28名,中度铅中毒儿童17名,没有重度中毒,肯定存在很大的差距。因为,无论如何将血铅疑似超标的1354人,变成83人,是无法让人接受的!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说,时代周报记者了解的被武冈市送往长沙xx的17名儿童,在长沙检测时,16人为阴性,1人为阳性。而这批16个儿童送到上海检测时,12人为阴性,4人为阳性的事实,就是“武冈血铅事件”中,官方血铅超标检查儿童数、住院数、中度中毒数xx的{zh0}证据。而且,武冈市副市长雷章林的“现在部分群众对‘血铅超标多少才需要xx’认识不清,存在一些误解。‘按照医学上说的,250微克/升以下的不需要xx,驱铅可能把其它营养也排出去了。250微克/升以上的,如果驱铅试验属阴性的,也不需要xx’”言论,更是印证了武冈市政府对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假惺惺”。试问,如果武冈市副市长雷章林的说法正确,那么,武冈市副市长雷章林会把他的家人迁到文坪镇横江村来住吗?回答当然是否定的,因为,以上种种事实已充分证明,武冈市副市长雷章林等政府官员,对人民群众生命的漠视。

    第二个原因是农业环境污染事故等级标准的要求。

     众所周知,“武冈血铅事件”发生在文坪镇横江村,根据《农业环境污染事故污染四等级标准》的要求,如果横江村的污染达到以下5种情况之一:(1)由于污染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上;(2)农作物受害面积在1000亩以上;(3)人群、畜群发生明显中毒症状,造成人畜中毒死亡;(4)因环境污染而使当地经济、社会的正常活动受到严重影响;(5)对农业环境造成严重危害,就是一起“特大农业环境污染事故”。不难想象,如果“武冈血铅事件”被认定为“特大农业环境污染事故”,那么,会有多少官员因此而落马?试想,如果武冈不对“中毒人数”和“污染源”进行xx,又怎避得开“特大农业环境污染事故”的关呢?

    也就是因为对“中毒人数”和“污染源”的xx,才会有官员问责的“不公正”,引出了下一个问题——环保责任追究文件。

    二、“武冈血铅事件”谁该问责?

    据报道:武冈市政府办副主任曾昭训透露,目前,武冈市环保局副局长戴闻名、原文坪镇国土所所长左新文、文坪镇横江村党支部书记刘丛治均因违纪问题遭免职,并被立案调查。武冈市环保局环境管理股股长邓哲开、人秘股股长段祥峰等3人也被立案调查。

    实际上,明眼人一看就知道, “武冈血铅事件”对官员的问责是不公的,因为,这次问责的官员,仅仅是环保局副局长戴闻名、原文坪镇国土所所长左新文、文坪镇横江村党支部书记刘丛治均等人,而作为武冈市的分管领导副市长雷章林,却毫发无损,这就不得不令人们吃惊了,人们也不禁要问,武冈市分管领导副市长雷章林,为啥没被问责?是否与“中毒人数”和“污染源”xx有关?

    其实,按照“武冈血铅事件”的事实和影响程度来说,武冈市分管领导副市长雷章林应当被问责,而如今,他之所以没被问责,是因为“武冈血铅事件”被大事化小了。这一做法,无疑违背了《环保责任追究文件》中的相关规定。可见,官员问责中存在的腐败,也正是杨副市长要揭发的事实。试想,如果“武冈血铅事件”事件披露,被问责的官员可能不仅仅是武冈市分管领导副市长雷章林了,比他位高的官员大有人在。

    三、污染企业“非法生产”背后的利益链?

     在“武冈血铅事件”的相关报道中,细心的人都会发现,无论是武冈市政府办副主任曾昭训,还是武冈市分管领导副市长雷章林,还是市委书记周晓红都无一例外地说,刘中武开办的锰铁矿冶炼厂是“非法生产”。然笔者却认为,刘中武之所以敢光明正大地“非法生产”,那是有原因的。试问,刘中武如果没有“背景”,如果没有“后台”,如果没有一条庞大的“利益链”,他敢“非法生产”吗?换句话说,刘中武构建的“利益链”,不正是贯穿了文坪镇、武冈市甚至是邵阳市、湖南省一些官员的利益吗?

    为何如此说呢?因为,刘中武既是武冈市的人大代表,也是武冈市上级主管市邵阳市的人大代表。一官员说,事发前刘本人在武冈很有实力,在矿山开采、房地产开发等项目上均有建树,其麾下的各企业在武冈市均属纳税大户。

想想便知,有如此能耐的刘中武,在武冈市及邵阳市,会没有自己的“利益链”?也就是因为刘中武有一条庞大的“利益链”,才让本不能落户的锰铁矿冶炼厂落户了。而这些污染企业的落户,对政府来说,既可得到税收,又可增加财政收入。而对环境管理部门来说,如果这个污染企业排污超标,那么就要向环保部门上交一笔为数不小的“排污费”。这样,对环保门部门来说无疑就是在“创收”,小金库自然也就渐渐丰厚了。所以,在利益的驱动下,刘中武就是有20多万元环保设备,宁愿令其沦为摆设,也不会使用的。因为,环保设备的开动,不仅电力跟不上,而且还影响锰铁矿的冶炼,所以,与其这样,还不如向环保部门交一些“排污费”。有了“排污费”,“利益链”不就都喜笑颜开了?这又何乐而不为呢?

如此想来,文坪镇横江村的村民,不是“利益链”上的牺牲品,又是什么?!弱肉强食的社会,又有谁会主动重视农民的生命、健康和安全呢?当今社会的可悲之处不正在于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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