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店须办执照
最近,国家工商总局拟定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预计在今年3月15日前夕颁布实施。根据该办法的内部征求意见稿来看,规定了“通过网络从事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自然人,应当向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经营者申请实名注册;具备登记注册条件的,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注册。通过网络从事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自然人,依法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取得相应的行政许可,并办理工商登记注册。”
先不谈3月份能否实施,此办法出台的政策旨在针对高速增长的网购市场进行规范。上周,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在新一期《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中提到,去年中国网络购物市场交易规模为2500亿元,较2008年翻番。但网上销售假冒产品、虚假宣传等违法现象频频出现。行业人士坦言规范管理可行,但不能管得太死,限制多了会遏制电子商务的发展。“实名注册没什么,网店是否强制要求工商登记注册并进而缴纳税费才是上述政策能否推行的关键。”
其实,对于实名制,国内部分网已实行卖家实名制。xx的网上购物平台“淘宝网”和“百度有啊”的人员透露,目前在“淘宝”和“百度有啊”上开办网店,都必须依据身份证实行实名注册。同时,{zy1}网络书城、易趣网、麦考林等各大网络购物平台也要求卖家实名注册。而敏感的问题正如行业人士所言:网店是否强制要求工商登记注册并进而缴纳税费。为此,有网友认为,网店是否办工商执照也将区别对待,一些交易量不高的个人卖家,比如临时进行二手或闲置物品交易的,可以考虑交给交易平台企业去管理,但必须核查其真实身份信息。而对另一些大卖家,要办执照和收税。那么,什么样规模的网店应该纳入工商登记范围、如何缴税等问题,似乎仍在探索之中。
当然,此办法还提出了“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网络商品经营者和网络服务经营者信用档案,记录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违法行为查处等情况;根据信用档案的记录,对网络商品经营者和网络服务经营者实施信用分类监管。”“电子化的购物凭证或者服务单据,可以作为处理消费投诉的依据。”这对于买家来讲,肯定是一件好事情。如网友言:“我觉得这是一件好事情,如果网店也进行工商注册,买家买东西时就会更加放心一些。”“早就该监管网络卖家了!”“如果卖家也是实行实名制,就更容易追究其责任,实名制对卖家来说是一种约束”等。
根据《办法》,工商注册规定并非“一刀切”,该办法规定,对暂不具备工商登记注册条件,申请进入网络交易平台销售商品或提供有关服务的个人的真实身份信息进行审查和实名注册,建立注册档案并定期核实更新;核发证明个人身份信息真实合法的标记,加载在其从事商品销售活动的网页上。总之,实名注册、办执照是早迟的事,是否真正做好了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