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3B适合公司高级管理人才
163B投资移民签证类别主要适用于公司高级管理人才。市场上平时经常提到的“163移民”一般是指针对企业主和股权持有人的163A签证类别。163B与163A的{zd0}区别是163B不要求持有公司10%以上的股权,因为在国有和集体所有制企业中,是难以说明一个人在企业股权中所占比例的,所以163B签证类别就是专门为这些企业中无股份或股份不足的高级管理人士所定制。
163B的好处是对申请人财产要求很低,申请人(或者是申请人和其配偶共同)拥有的生意和个人净资产不少于25万澳元即可。这些资产应为合法所得,并在州或地方政府担保的高级管理人士准移民签证批准后的2年内转移到澳大利亚。
对高级管理者的资格有限定
这次改革,降低了申请人所管理企业的销售额,从100万澳元降低到50万澳元。但是,对公司有盈利要求,要求在其管理期间,公司员工和销售额都必须有所增长。此外,还要求申请人拥有社保记录和按照年收入6万元人民币以上缴纳个人所得税。
改革还体现在对于“管理职位”定义的充实,原来只是对管理者的层级做了要求:在递交申请前的5年中至少有3年,申请人在一个主要的生意中占据在第三层管理架构上的职位,负责战略方针的发展以此影响该生意的主要环节或者运作的广泛领域。现在补充的要求是:手下管理员工必须超过10人,而且手下必须有3个以上经理。移民专家介绍,经过此次修订,对于高级管理者的定义更有操作性,申请人也更难打擦边球。这次规范应该看作是澳大利亚移民门槛提高的一个信号。
163B人士无法规避“移民监”
163B移民人士的生意重心一般都在国内。在过去,他们采取让妻子“代夫坐监”的方式规避移民监,具体方法是妻子4年后获得{yj}居留身份后回国,丈夫与拥有身份的妻子一起在中国国内居住亦算作是在澳大利亚本土居留。
据移民专家透露,关于163B将限制高管妻子“代夫坐监”的消息已经得到确认,并已即时开始实施,163B签证类别对于工作重心在国内的申请人的吸引力会大大缩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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