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数字出版物的设计与制作
{dy}节
音像出版物的设计与制作
音像出版业从最早的手摇式留声机所用的LP唱片出版开始到现在,诞生约有一个世纪的时间,在这段时间里音像出版业取得了突飞猛进的进步,我国的音像出版业到20世纪80年代初加大规模发展。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发展,音像制品的形式也发生了质的飞跃,从模拟信号到数字信号,其载体也从磁带、录像带过渡到CD,VCD,DVD,MP3,RAEL等多种介质形式。
一、音像制品发展概况
根据新闻出版总署2004年8月1日起施行的《音像制品出版管理规定》,音像制品是指录有内容的录音带(AT)、录像带(VT)、激光唱盘(CD)、视频光盘(VCD)及数字视盘(DVD)等。通俗地讲,音像制品就是把声音、图像、活动影像还有文字等形式表现的内容,通过计算机转换成机器识别的二进制编码的技术所形成的作品,并且可以在一定的视听设备上重复再现这些内容。
1. 音像制品的发展
音像业是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而逐步发展起来的。人类历史上{dy}次录放声音的成功是在1877年7月18日,美国发明家爱迪生在实验室里录下并重放了自己朗诵的歌词和笑声。这就是唱片的起源。从那时起至今的一百多年里,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音像制品的载体和记录方式也在快速进步。
每分钟78转的胶木唱片曾经流行相当长时间。后来胶木唱片先后被塑料薄膜唱片、磁带替代。1982年xxxx业开始引入数字化技术制作存储音乐的激光唱盘,后又出现了激光视盘。
录音技术经历了从钢丝录音、磁带录音和数字录音的不同阶段。录像技术出现在20世纪六、七十年代,几十年来经历了由磁记录向光记录、由模拟方式向数字化方式的发展过程。
音像制品复制技术的发展几乎是跳跃式的。录音带的复制生产最初是用盒对盒复录方式,现在已普遍使用全自动高速复录机;录像带的复制生产开始是一带几十,后来可以一带一百,一带几千。随着激光唱盘、视盘的诞生并被市场普遍接受,录音带、录像带的复录生产线已被淘汰,而光盘复制业则从20世纪80年代起呈跳跃式发展态势。
2. 中国音像业的发展
中国音像业的历史不到百年,是从文化娱乐开始的, 大致经历了两个阶段:
{dy}个阶段是新中国成立到“xx”之前的艰难起步时期。
建国后, 国家成立了中国唱片社,接受了原来英商的百代公司,主要生产硬胶膜唱片。其后, 随着留声机技术的发展,
出现了塑料薄膜唱片,生产场地主要集中在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城市,内容主要以革命歌曲为主。这一时期由于计划经济的影响,
全国只有中国唱片社{dj2}生产。尽管如此,还是出版各种牌号的唱片1700 多种,基本上反映了新中国文艺繁荣发展的主要成就。“xx”期间,
我国唱片业受到严重破坏,发展速度明显减缓,在唱片出版等技术上拉大了与发达国家之间的距离。
第二个阶段是改革开放以来的全面发展和结构调整时期。
从1979 年我国出现{dy}盒录音带, 到20 世纪80
年代初海外流行歌曲进入大陆, 开始掀起了一个流行盒带的热潮。1984 年, 我国广电系统成立了{dy}批音像出版社,
如江苏音像出版社、上海音像出版社、广州太平洋音像出版社等, 先后出版各类音像节目近10 万种。随着电子技术的应用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
音像制品从磁介质占统治地位逐渐向光介质发展, 音像经营由家庭式、杂货铺式向专营化、集团化和规模化的方向发展,
音像业开始由粗放型增长转向集约型增长, 音像市场逐步走向成熟, 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1)音像规模迅速扩大, 产业体系初步形成。
目前, 全国共有音像出版单位293 家, 音像复制单位250 多家, 音像批发单位1000多家, 音像零售、出租放映单位10
多万个。随着越来越多的投资者经营者的加盟和大量社会资金的介入, 我国音像生产经营的规模化、商品化、集约化程度不断提高,
初步形成了制作、出版、复制、进出口、批发、零售、出租、放影等门类齐全的产业体系。
(2) 音像制品成为不可缺少的文化传播介质, 人们的需求快速增长。
据统计, 我国已经拥有收录机1亿多台、录像机3000多万台、CD 机上千万台、LD机300 多万台、VCD 机和超级VCD 机2500
多万台、多媒体电脑1000多万台。再加上遍布全国大街小巷的歌舞厅、卡拉OK 厅以及各级宾馆、酒店和各个企业单位的内放系统,
使我国形成了一个相当庞大的硬件市场。
(3)法律法规体系基本形成, 执法管理队伍初步建立。
我国已经形成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音像制品管理条例》为主干,
以国家规定和地方法规相配套的法律法规体系。并在全国范围内形成了中央、省、地、县四级音像制品行政管理网络,北京、上海、广东等多数地区还建立了专职的文化市场稽查队伍。这些都为音像业的发展起到了保障作用。
二、音像制品的类别
在我国音像制品可以分为两大类:录音制品(录音带、唱片、激光唱盘)和录像制品(录像带、激光视盘)。录音制品主要用于记录声音,具有再现音乐和语言等功能;录像制品主要用于记录画面、动作和场景等,具有类似或再现电影、电视剧的功能。
1. 录音制品
录音制品主要有盒式录音带、唱片、激光唱盘(CD--Compact
Disc)三种载体形式。唱片特指胶木和塑料薄膜唱片,早些年就已经退出市场了。盒式录音带是目前我国音像市场上销售量最多的产品,但随着激光唱盘的市场占有率逐渐扩大和互联网上MP3音乐节目广泛且方便的下载,盒带逐步退出市场是不可避免的。激光唱盘应该是发展空间{zd0}的录音制品,因为虽然MP3有很多优点,但其缺点是音频压缩技术是一种失真压缩,由于人耳只能听到一定频段内的声音,而其他更高或更低频率的声音对人耳是没有用处的,所以MP3技术就把这部分声音去掉了,从而使得文件体积大为缩小,虽然听上去MP3音乐仍旧具有接近CD的音质,但毕竟要比CD稍逊一些。
2. 录像制品
录像制品主要有盒式录像带、激光视盘两种载体形式。激光视盘又有LD(laser disc)、VCD(Video Compact
Disc)、DVD(Digital Versatile
Disk)等多种。目前在我国的音像市场上,激光视盘LD和盒式录像带几乎全部已经退出市场,而VCD也已逐渐的退出市场,只有DVD发展迅速并且成为市场的主角。
三、音像制品的特点
1. 内容特点
音像制品的内容记录方式和载体说采用的科技手段不断进步,几乎可以承载所有的文化艺术形式;高保真音质和高清晰度画面的再现,使它更适合于文化的积累、传承、开发和普及。录音制品将语言和音乐,录像制品将图像、文字、语言、音乐和连贯动作表演等集于一体,运用各种艺术和技术手段,以形象、生动、直观的方式表达思想,展现艺术和传授知识,与其他类型出版物相比,音像制品尤具感染力。
2. 生产特点
与书刊等其他出版物一样,音像制品也是可以批量生产的精神文化产品,其生产也有精神生产和物质生产前后两个过程。但是,音像制品的前期节目制作即精神生产过程的资金投入要比书刊等高得多,而后期复制即物质生产的成本相对而言却又低得多。因此,出版物所具有的仅复制生产及销售上的数量变化便会导致利润率大起大落的特殊性,在音像制品的生产中表现得尤其突出。
音像制品在生产上的另一个特点是作为前期生产成果的音像节目可以多次利用,实现多级开发效益。例如,一首作为影视剧主题歌曲的优秀歌曲,随着影视剧的播放而广泛传播。利用它制作音像制品,歌曲演唱可以制成录音带、CD;音乐电视可以制成录像带、VCD、DVD等,甚至可以进入有线电视网收费点播系统等。可见,优秀音像节目的叠加效益是显而易见的。
3. 流通特点
音像制品的内容信息含量很大,而物质载体却小、轻、薄,在流通领域里便于运输、仓储、展示,可以方便、快捷地通过批发、零售渠道转移到消费者手中。
4. 消费特点
从消费方式上看,音像制品主要供个体消费,而且消费者购买音像制品的重复率比一般商品高得多。购置了视听设备的消费者,很少有只看一两盘激光视盘或录像带、只听一两盘录音带或激光唱盘的;虽然同一部交响乐作品或同一首歌制成录音带或激光盘后,音乐爱好者们会听上几遍、十几遍甚至几十遍,但这并不会妨碍他们向往听更多的交响乐作品或歌曲。因此,不断购买录有各种作品的音像制品,通常是消费者的追求。音像制品消费还往往具有趋同性特点,即一部分人对某种音像制品的爱好很容易波及其他人,并吸引他们产生亲身体验的欲望,从而形成某种“热点”或“流行风”。这个特点更为音像制品实现规模效益准备了条件。
正因为音像制品具有以上特点,在一些发达国家和地区,音像业已经发展成为支柱型文化产业。音像业的发展对文化事业中的相关行业(如演出业、影视业等)以及其他关联行业(如版权代理、音响设备生产开发等)也会起到良好的带动作用。
四、音像制品编辑出版工作流程
音像制品出版工作流程从市场分析、创意策划开始,一直到产品出版发行。音像编辑人员的主要工作一般可以分为四个阶段:
1. 选题策划阶段
责任编辑提出选题报告,内容包括:确定选题的基本思想,预期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节目名称、内容介绍、著作权情况、出版方式。出版类别和主创人员情况介绍;经费预算、资金来源、预计完成时间;发行对象和预计发行量等。经过一定程序审批通过并列入选题计划后,编辑方可开展选题实施工作。
2. 组稿编辑阶段
责任编辑选择并约请文字稿(包括歌词、曲、影视剧本、教材等)的创作者。组稿要选择熟悉音像制品制作过程,有经验的文字稿作者和作曲者,确定人选后需及时签订合同。责任编辑要审看阅读作者送交的文字稿本(或曲谱),按照选题报告确定的要求对其进行编辑加工。如果拍摄录像片,还要审查导演提供的分镜头剧本,提出意见。责任编辑审稿后须填写初审意见,将稿本与节目制作具体实施方案、著作权使用合同及经费预算等一起送编辑部主任复审。编辑部主任对不符合出版要求的要退回重新修改,文件不齐的退回限时补齐。对符合出版要求的,编辑部主任要填写复审意见,送单位领导终审,经{zh1}审查通过后才可以开始节目制作。
3. 节目制作阶段
制作音像节目涉及的人员、设备较多,一般需设立制作组;拍摄录像节目则有时还要拍外景,工作更繁复,一般要建立摄制组。责任编辑要及时做好与导演等主创人员、主要演员和参与者签订有关合同的工作。在节目制作过程中,责任编辑要监督摄制组按照经过审定的节目制作具体实施方案,在经费预算范围内组织拍摄制作;如果有较大变动或需要突破预算,必须及时想上级做出专项报告。责任编辑要参与节目制作{zh1}阶段音像素材编辑合成的试听、试看、校对等工作,以便及早发现问题,及时采取补录等补救措施。而且,根据音像制品出版的需要,诸如每张光盘的容量、盒式录音带分面、成套节目分盘等一些问题,也要尽早在素材合成前提出,以免返工。节目制作完成后,母带由责任编辑初审,编辑部主任复审,出版单位领导(必要时还邀请专家参与)终审,并分别填写音像节目审稿单。责任编辑按照审查意见安排修改工作,并将用于发稿的母带再次送审。审查通过后,填写复制加工申请单,将母带交有关部门安排复制生产。
责任编辑还要提出音像制品彩封、包装、宣传的设计要求及所需的文字材料,并填写彩封设计通知送审单交美术设计、宣传部门;填写印刷品印制申请单,交有关部门安排印刷品加工。
4. 复制生产阶段
音像制品复制完成后,责任编辑要审查复制质量;产品包装完成后,要检查包装质量;检查通过后再填写成品验收单。编辑部门要将音像制品编辑制作过程中的有关资料交档案室存档。
五、音像制品的编辑制作
1. 录音节目的编辑制作
(1)录音的基本概念
录音:就是把所需要的声音信号收集起来并储存记录在磁带、磁盘、光盘等各种载体上。专业录音可分为现场录音与录音棚录音。
专业录音一般分两个阶段:{dy}阶段,声音信号由传声器转换成经过调制的音频电信号,该电信号由调音台放大和处理后输入到双声道或多声道录音机里,由此得到双声道或多声道信号;第二阶段用调音台及混响器、延时器、激励器等声音信号处理设备对{dy}阶段得到的信号进行后期处理,经过混合与编辑,再输入到磁带或数字录音机里制成录有立体声信号的磁带或光盘。这是录音棚做出来的成品,可作为委托复制的“原版”。
随数字化录音技术的发展,数字音频工作站(DAW)被普遍使用。数字音频工作站由电脑及其操作系统、音频卡和功能软件三部分构成。音频工作站可提供音频制作所需的全部功能,把音频信号变成电脑文件。数字化的音频文件经过无数次的复制、传输、存储、编辑、播放,其信号不会有任何损失,声音质量不会有任何影响。磁盘陈列能存储大量数据,实现资源共享,降低节目制作成本。
(2)录音节目的编辑制作
编辑制作录音节目的工作人员一般有录音师、监听、编辑等。以录制歌曲为例,编辑制作录音节目的流程一般分三个阶段,即前期准备、录音、后期混成合成。
①
前期准备:委托歌曲作词、作曲人;将经审定的词、曲给选定的xx学唱,同时选定伴奏与写配器人,委托写配器总谱;根据配器总谱抄写分谱,并分发给指挥(xxxxx乐演奏员,做录音前的练习。
②
录音:一般采用多轨录音方式。先录歌曲伴奏。{dy}步是录歌曲的节拍和报录音乐小节编号以便修改或插录时寻找。第二步是依次分轨录打击乐器、定音乐器以及其他各种乐器,完成伴奏素材录制。第三步是录xx的演唱,xx在由伴奏素材大致合成的伴奏音乐伴奏下反复多次演唱,知道完成演唱的录制。
③
后期混录合成:录音师与监听合作,分轨对伴奏素材做音色修饰、方式定位,使歌声与伴奏达{zj0}效果。将多轨信号合并成左、右声道的两轨立体声信号,录在磁带、DAT带或刻录在光盘上。至此,单首歌曲的录制即告完成。将多首制作完成的单曲按编辑要求编排起来,就可以集录成母带。
2. 录像节目的编辑制作
(1)录像节目的基本概念
录像:就是把动态画面以及伴音信号记录在磁带、磁盘、光盘等各种载体上。录像包括摄像和录像两个过程:摄像是把被摄对象的光学图像转变成相应的电信号,形成被记录的信号源。录像是把信号源送来的电信号通过电磁转换或模拟数字转换系统变成磁信号或数字信号,并将其记录在录像带或记录数字信号的载体上。录像中的声音,有的在拍摄现场同步录入,但大多是后期制作时配入的。
(2)录像节目的编辑制作
录像节目的编辑制作工作需要组成摄制组来完成。其中包括:编剧、策划、导演、摄像师、录音师、灯光、美工、场记、剧务、化妆、服装、录像剪辑和编辑等。仅以录制一首歌曲的音乐电视片为例,编辑制作录像节目的流程一般分为三个阶段:前期准备、拍摄录像、后期编辑合成。
①
前期准备:音乐电视片的剧本由策划(编剧)编写,分镜头剧本一般由策划和导演合作或由导演完成。导演根据分镜头剧本选景、选演员、选道具服装和特技拍摄需要的各种设备。
②
拍摄录像:拍摄录像工作主要由导演指挥完成。根据分镜头剧本的要求,摄像师用摄像机运用多种技巧把要拍摄的场景、演员表演等拍下来,用录像机把拍摄的视频信号录入磁带。同一内容可能要拍多次,以供后期编辑合成时选择使用。
③
后期编辑合成:导演、编辑、录像剪辑等要在后期编辑合成工作前先审看录像素材,检查其是否包括了分镜头剧本要求的全部内容,画面质量是否符合要求;在根据拍摄现场记录的每段录像素材资料分析,基本确定编辑合成时的切入点和跳出点,大致安排镜头的顺序。在实际操作时,可以运用剪辑、延长、压缩镜头或段落长度的方式来改变画面的节奏和视觉效果。{zh1},用字幕机把歌曲名、词曲作者、演唱者、导演等主创人员和工作人员名单等打在片头或片尾,再配合歌曲演唱把歌词打上。
六、音像制品的包装设计与要求
音像制品的包装设计一般包括录音带、录像带、光盘塑料盒的封面、封底,外套纸盒的封面、封底,录音带、录像带的A、B面贴纸,光盘表面;内装说明书等。
按国家规定,音像出版单位应当在其出版的音像制品及其包装的明显位置,标明出版单位的名称、地址和音像制品的版号、出版时间、著作权人等事项;出版进口的音像制品,必须在音像制品及其包装的明显位置标明文化部的进口批准文件的文号,要使用经批准的中文节目名称,外语节目应当在音像制品及封面包装上标明中外文名称,还应注明国家版权局登记认证的登记号。音像出版单位出版的音像制品应当在外包装上加贴文化部监制的音像制品防伪标志。
(参加本教材撰写的人员有:{dy}章由本教材主编张立执笔;第二章由中国出版工作者协会电子与网络出版工作委员会副秘书长王勤撰写;第三章由王勤、张立、李熙合写;第四章第五节由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新媒体研究中心副教授刘惠芬撰写;第七章由中文在线总裁童之磊撰写;其余章节的撰写由以下人员完成:中国出版科学研究所数字出版研究室研究人员李熙、冯伯凯、陈含章、廖艺和数字出版实验室介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