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京办“撤”而不“销”咋办?
据悉,有关主管部门刚出台一份红头文件,数千家驻京办将在6个月内撤销完毕。近年来,驻京办存在的腐败问题和种种违规行为,引起了中央高层的关注。2006年,调查整顿驻京机构被中纪委列为重点任务之一。(1月23日新华网)
数千家驻京办将要撤销的决定,是一个深入反腐败的决定,因而也是一个深受公众支持的决定。这个决定能否执行到位,值得我们关注。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这已经成为许多地方、许多部门应对不利于自己规定的“杀手锏”。一些面临撤销的驻京办,极有可能玩出只“撤”不“销”的对策。
驻京办对发展地方经济发挥了一定的作用,是不能否认的事实。与其同时,驻京办从某种意义上,是“公关办”、“跑部前进办”,一些驻京办甚至已沦落为“腐败办”,也是不争的事实。正是因为驻京办存在着种种弊端,有关主管部门才做出将数千家驻京办予以撤销的决定。同样,正是因为一些驻京办已经成为腐败的温床,又确实通过以此作为“公关”的“据点”,给地方带来发展经济的政绩,因而不少地方从内心里并不愿意撤销驻京办。这些地方xx可以在形式上将驻京办撤销,而将原先驻京办隶属的宾馆、饭店、招待所,作为“公关”的“据点”,甚至让这些招待场所的负责人履行驻京办的相关职能。这就是所谓的“撤”而不“销”。
据不xx统计,各级政府驻京办的资产在2001年就超过了100亿元,仅2002年,这些驻京办在购房、建房上的投资和日常经费开支就高达43亿元,平均每家482万元,比上一年分别增长了23.5%和21%。各级政府驻京办的现有资产,肯定是一个极为庞大的数字。只要这些资产存在,驻京办就有了“撤”而不“销”的平台。从这个平台出发,开展“跑部前进”活动,开展“公关”活动,这些“平台”就有可能成为“撤”而不“销”的驻京办。因此,撤销驻京办,不仅仅是摘牌子,对其原来隶属的宾馆、饭店、招待所等,也应建立一套相应的管理措施,以防一些驻京办“撤”而不“销”。
由此看来,如何防止驻京办“撤”而不“销”,如何防止被撤销的驻京办“隐性”存在,亟需破题。
焦作日报